香港當局展示了其向未被授權外匯公司實施強制行為的能力。
一審法院已經頒佈了多針對未被授權外匯公司 Maxim Capital Limited的臨時命令,包括凍結其在香港接近2350萬港元的資產。
法院的判決是在SFC根據《證券和期貨條例》進行的法律程序之後。
此外,2015年11月6日的臨時命令授權控制該公司的無授權經營和暫停其以Maxim Trader品牌進行經營的網站。
SFC的調查發現自2013年起Maxim Capital和Maxim Trader透過一些列的投資計劃吸引超過130位投資者超過1.11億港元的資金,他們聲稱這些投資計劃的月匯報為3%到8%。然自2015年7月之後投資者就沒有受到月回報。
SFC稱該公司因無授權在香港進行SFC監管的活動而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
SFC還聲稱該公司發行欺詐廣告吸引公衆進入未被授權的投資計劃也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Maxim Capital 和 Maxim Trader 做出了各種欺詐性陳述,包括聲稱獲得新西蘭許可並在伯利茲受到監管。而伯利茲監管機構已經發佈了針對該公司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