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日經亞洲評論》的一篇文章說日本金融服務局將為使用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公司投資者設定最大槓桿。文章中沒有說明槓桿的大小,而且文章表示具體槓桿還在商讨中。
為了降低500:1槓桿很常見的市場中的風險,該監管機構在2010年為零售投資者設定了最高50:1的槓桿限定,在2011年進一步加強限定到25:1。但是小企業和其他公司投資者沒有這種限制。
FSA希望在2017年修改相關立法後設立新規定。然而,公司賬戶可能在交易不同的幣種時受到不同的槓桿限制,槓桿取決於歷史市場數據。
現在在日本,投資者有最大槓桿25:1的限制。這也就意味著入金10000美金的投資者最多可以做價值250000美元的交易。此次槓桿限制的決定可能起源於2015年1月的瑞士法郎暴漲超過30%,當時依稀公司投資者的損失大於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