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風險的管理方法可以分為三類:
①可供簽訂合同時選擇的防範措施,包括選擇好合同貨幣、加列合同條款、調整價格或利率。
1)選擇好合同貨幣。在有關對外貿易和借貸等經濟交易中,選擇何種貨幣簽訂合同作為計價結算的貨幣或計值清償的貨幣,直接關系到交易主體是否將承擔匯率風險。在選擇合同貨幣時可以遵循以下基本原則:第一,争取使用本國貨幣作為合同貨幣。第二,出口、借貸資本輸出争取使用硬幣,即在外匯市場上匯率呈現升值趨勢的貨幣。
2)在合同中加列貨幣保值條款。貨幣保值是指選擇某種與合同貨幣不一致的、價值穩定的貨幣,將合同金額轉換用所選貨幣來表示在結算或清償時,按所選貨幣表示的金額以合同貨幣來完成收付。目前,各國所使用的貨幣保值條款主要是“一籃子”貨幣保值條款,就是選擇多種貨幣對合同貨幣保值,即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好所選擇多種貨幣與合同貨幣之間的匯率、並規定每種所選貨幣的權數,如果匯率發生變動,則在結算或清償時,根據當時匯率變動幅度和每種所選貨幣的權數,對收付的合同貨幣金額作相應調整。
3)調整價格或利率。在一筆交易中,交易雙方都争取到對已有利的合同貨幣是不可能的,當一方不得不接受對己不利的貨幣作為合同貨幣時,可以争取對談判中的價格或利率作適當調整:如要求適當提高以軟幣計價結算的出口價格,或以軟幣計值清償的貸款利率;要求適當降低以硬幣計價結算的進口價格,或以硬幣計值清償的借款利率。
②金融市場操作。交易合同簽訂後,涉外經濟實體可以利用外匯市場和貨幣市場來消除外匯風險。主要方法有,現匯交易、期匯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借款與投資、借款——現匯交易——投資、外幣票據貼現、利率和貨幣互換等。
1)現匯交易。這裡主要是指外匯銀行在外匯市場上利用即期交易對自己每日的外匯頭寸進行平衡性外匯買賣。
2)借款與投資。是指通過創造與未來外匯收入或支出相同幣種、相同金額、相同期限的債務或債權,以達到消除外匯風險的目的。
3)外幣票據貼現。這種方法既有利於加速出口商的資金週轉,又能達到消除外匯風險的目的。出口商在向進口商提供資金融通,而擁有遠期外匯票據的情形下,可以拿遠期外匯票據到銀行要求貼現,提前獲取外匯,並將其出售,取得本幣現款。
③其他管理方法。除上述簽訂合同的方法、借助金融操作的方法外,還有一些方法,主要是:提前或錯後、配對、保險。
1)提前或錯後收付外匯。是指涉外經濟實體根據對計價貨幣匯率的走勢預測,將收付外匯的結算日或清償日提前或錯後,以達到防範外匯風險或獲取匯率變動收益的目的。
2)配對。是指涉外主體在一筆交易發生時或發生後,再進行一筆與該筆交易在幣種、金額、收付日上完全相同,但資金流向正好相反的交易,使兩筆交易所面臨匯率變動的影響相互抵消的一種做法。
3)保險。指涉外主體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匯率變動險,一旦因匯率變動而蒙受損失,便由保險公司給予合理的賠償。匯率風險的保險一般由國家承擔。
(2)折算風險及其管理
折算風險有時又稱為“轉換風險”或“會計性風險”,是指匯率變動對企業財務賬戶的影響。
涉外主體對折算風險的管理,通常是實行資產負債表保值。這種方法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上各種功能貨幣表示的受險資產與受險負債的數額相等,以使其折算風險頭寸(受險資產與受險負債之間的差額)為零。只有這樣,匯率變動才不致帶來任何折算上的損失。
實行資產負債表保值,一般要做到以下幾點:
①弄清資產負債表中各賬戶、各科目上各種外幣的規模,並明確綜合折算風險頭寸的大小。
②根據風險頭寸的性質確定受險資產或受險負債的調整方向,如果以某種外幣表示的受險資產大於受險負債,就需要減少受險資產,或增加受險負債,或者雙管齊下。
③在明確調整方向和規模後,要進一步確定對哪些賬戶、哪些科目進行調整。這正是實施資產負債表保值的困難所在,因為有些賬戶或科目的調整可能會帶來相對於其他賬戶、科目調整更大的收益性、流動性損失,或造成新的其他性質的風險(如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在這一意義上說,通過資產負債表保值獲得折算風險的消除或減輕,是以經營效益的犧牲為代價的。因此,需要認真對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權衡,決定科目調整的種類和數額,使調整的綜合成本最小。
(3)經濟風險及其管理
經濟風險是指由於未預料到的匯率變動,使企業預期現金流量的淨現值發生變動的可能性,又稱“現金流量風險”。
經濟風險的管理,是預測意料的匯率變動對未來現金流量的影響,並採取必要措施的過程。主要方法有:①經營多樣化。是指在國際範圍内分散其銷售、生產地址以及原材料來源地。②財務多樣化。是指在多個金融市場、以多種貨幣尋求資金來源和資金去向,即實行籌資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