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金融資產,包括外國鈔票、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等)和外幣有價證券(債券、股票等)。
外匯既然是一種資產,就可以和其他商品一樣進行買賣,商品買賣是以貨幣購買商品,而外匯買賣則是以一種貨幣購買另一種貨幣。由一國貨幣所表示的另一國貨幣的價格,就
稱為匯率或匯價。
目前,世界上對匯率的管理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固定匯率,二是有管理的浮動匯率,三是自由浮動匯率。固定匯率是貨幣當局把本國貨幣對其他貨幣的匯率加以基本固定,波動幅度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内;有管理的浮動匯率是指貨幣當局通過各種措施和手段幹預市場,使匯率在一定幅度内浮動,或維持在對本國有利的水平上;自由浮動匯率是指貨幣當局對外匯市場很少幹預,匯率由外匯市場的供求狀況自發決定,但在現實中,完全自由浮動的匯率制度是不存在的。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的紙幣黃金平價,就不再發揮作用。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複雜化、市場化。
1994年匯率並軌之後,我國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在新制度中, 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幹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内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