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需要我們具體地讨論進行投資的投資者在投資決策過程中的情形。要強調的是,這裡關註的是過程,不關註投資決策的結果。投資者之間在投資決策過程中的互動、投資秩序在投資決策過程中的生成與演化,並不是依據某種客觀的、先定的標準來進行,不同的投資者對於投資決策所要形成的結果有著不同的理解與感受,投資者是基於其自身的感受而進行互動的,且在互動的過程中不斷地變化著感受。
2.參與指數--感覺的參與
我們一方面認為投資者的投資實質是對於投資決策的一種參與,另一方面我們又強調投資者實際上沒有意識到自身在投資秩序形成與演化中的作用,那麼,投資者又是如何地參與呢?
進行投資的投資者總是帶著具體的特定的目的,也就是說,投資者的投資總是有著特定的動機,不同動機代表著對於投資決策的不同意見,動機之間總是存在著沖突與協調。於是,帶有不同動機的不同投資者之間的互動,就必定地賦予投資者動機的參與色彩,盡管具體的投資者並不賦予自身的特定動機這樣的參與色彩。因此,投資者所形成的不同動機,表明了投資者對於投資決策的看法,表明了投資者的一種參與態度。從投資者的動機到投資者的參與態度,體現了投資者的參與是在一種直覺的行動中進行的。要讨論投資者的參與,必須從投資者的動機出發。
正是從這樣的理解出發,需要對投資者的動機作進一步的讨論,並有必要對投資者動機的不同意義作出區分。可以將那種為了滿足某一項具體實際生活意願的動機屬性,即那種被投資者明確意識到的、與投資所要達到的目的--預防意外、延遲消費、數量累積--具有直接且直觀聯系的動機定義為初級動機(primarymotivation);而將體現投資者之間互動從而具有參與屬性--未被投資者明確意識到的、與投資所要達到的目的--預防意外、延遲消費、數量累積--具有間接且預期性聯系的動機定義為次級動機(secondarymotivation)。正是投資者之間的互動從而體現的投資者對於投資決策的參與,給投資行為帶來了新的性質和拓展了新的内容,即賦予它初級動機之外的參與動機。但需要強調的是,次級動機是投資者沒有意識到的,是由投資者的初級動機所決定並折射出來的。
當我們這樣來理解投資者的動機時,我們就能夠從投資者的日常動機中讀出投資者圍繞著投資決策與投資秩序所形成的種種感受,正是這些感受決定著投資者在實際投資活動中的選擇,也正是這些感受決定著投資者對於投資秩序形成與演變的參與。為了更為具體地讨論由投資者動機和預期所體現的參與,我們將投資者動機和預期所包含的投資者的感受、投資者的參與態度,定義為參與指數。參與指數表明投資者對於自身在投資決策過程中的位置與影響力的感受。
參與指數是由投資者的動機而得到的。參與指數包含這樣幾個方面的内容。首先,投資者所形成的動機表明投資者對於自身收入水平、財富水平從而自身在投資決策過程中的位置和影響力的一種定位、一種判斷,即投資者對於自身現狀的一種認知感受;第二,動機表明投資者的一種期待和意願,體現投資者的預期及預期的強度;第三,動機還表明投資者在對現狀的感受、接受及預期意願的基礎上,所願意進行何種程度的準備(準備作出什麼樣的投入、準備付出什麼樣的代價,體現在金融活動中的選擇就是準備承受什麼樣的風險)。
3.投資者群體
不同的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帶著不同的動機,而不同的動機則反映了不同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的不同感受,因此,不同的投資者有著不同的參與指數。當然,投資者的動機不是唯一的(在實際調查投資者的動機時,調查問卷列出多項動機供被調查者選擇,且不限制被調查者只選擇一項動機),但是,投資者之間的相互聚集,必定是唯一地源於他們之間在感受上的相一致,感受的一致決定著投資者在利益企求上的一致。投資的發生在根本上是與人們自身對現狀、對未來的主觀感受與預期相聯系的。
所以,參與指數相同的投資者自然地聚集為一類的投資者群體。投資者可以有不同的動機,但投資者最終要歸屬於某一類由參與指數標示的群體。不可能在由參與指數所標示的投資者群體之外,再構造出另外的投資者群體。年齡、職業、收入水平及財富水平等客觀指標雖然可以描述投資者的社會人口屬性和特徵,但卻不可以決定進行投資的投資者的群體劃分,投資的發生要由投資者的主觀感受來解釋,具有相同客觀特徵但主觀感受不同的投資者,在投資決策上往往要發生沖突,而主觀感受相同但客觀特徵不一致的投資者,卻一般能夠在投資決策上取得一致。
這裡的投資者群體是純粹主觀的群體,在這樣的群體中,群體成員之間可以在客觀特徵上毫不相同,他們之間也可以是完全互不相識的。他們之所以聚集為一類群體,完全是由於他們對於在投資決策過程中的相同感受,以及由於相同的感受而同樣地選擇了符合他們感受的金融產品,因而,他們是在投資決策過程的活動中聚集為一類群體的。同樣的,這裡的投資者群體的演變也純粹地是由主觀決定的。當投資者的感受發生變化時,投資者群體的類型與組合也相應地發生變化。投資者群體的形成與演變取決於主觀感受,是不可確定的。實際上,投資者群體中的成員自身並不意識到自己是屬於哪個群體的,成員之所以會成為某類投資者群體的成員,只是他無意識選擇的結果。投資者參與指數的獲得,是通過對投資者的初級動機的理解與數據處理,同樣是以投資者沒有意識到其參與方面的作用為前提的。
4.規則、秩序與不確定性
由動機而聚集為一類的投資者群體,最終要形成為具有特定投資風格的金融組織機構,各類不同風格的金融機構通過選擇、運用與其風格相對應的金融產品,或通過創新設計與其風格相對應的金融產品,參與投資決策的形成。
不同類型的投資者群體從而不同風格的機構,在參與投資決策的過程中,他們之間在投資決策過程的互動中,要遵循既定的規則,而既定的金融產品、金融機構及金融監管及其所形成的制度規則體系,構成了金融系統的規則。投資者群體(機構)遵循這些規則進行投資活動。
但是,這些規則並不最終決定投資決策過程。投資者群體(機構)在遵循這些規則的基礎上,通過對金融產品的不同選擇、運用與創造,形成在投資決策過程中實際發生作用的金融產品的種類構成與數量構成,這些不同投資者群體(機構)所選擇的金融產品的數量與種類,就代表著不同投資者在投資決策中的不同影響力,因而,不同金融產品的數量、種類及它們之間的構成,就構成對投資決策最終發生實際作用的投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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