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亨特兄弟操縱白銀市場的事件中可以看出,當期貨交易所一旦發現有操縱市場行為的企圖,就一定要及時採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制止操縱危機的大面積爆發。同時,作為市場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者,監管機構在解決由操縱引發的風險中的作用是無可替代的。監管者在面對由於操縱風險而造成市場機制失靈時,應該根據自己的實力拿出最終解決危機的方案,以維護整個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穩定。
(2)弗茲公司(Ferruzzi)操縱大豆期貨的事件。
1989年,弗茲公司被CBOT發現有逼倉的企圖,並上報給CFTC。CFTC的最終調查顯示,截止到1989年7月10日,Ferruzzi公司當時建立的大豆多頭頭寸已經達到了2200萬蒲式耳。這個頭寸數量達到了投機交易頭寸限額的七倍,而且這個數字也超過了其他任何市場參與者限倉頭寸的五倍,該公司的頭寸已經占到了7月合約空盤量的53%。美國期貨市場的持倉當時是不公開發佈的,發現這一企圖後,CFTC向公衆批露弗茲公司持有的期貨頭寸超過當時市場總持倉量的85%。
之後,CBOT採取了三個措施來防止風險的進一步擴大:一是停止弗茲公司進行新的交易;二是要求從7月12日開盤交易開始,任何擁有1989年7月大豆合約淨多頭部位或者淨空頭部位超過300萬蒲式耳的個人或者法人戶必須削減頭寸,並且在隨後的每個交易日以至少20%的份額遞減。三是提高弗茲公司持有頭寸的保證金。經過了超跌階段,市場價位隨後反彈。
能夠有效地制止這起逼倉案件,主要是因為美國期貨市場的監管者——CFTC對期貨價格真實有效性的高度重視。CFTC設有經濟分析部和首席經濟學家辦公室,許多經濟學家每天密切關註、跟蹤所有上市商品的現貨市場情況以及期貨市場價格的形成過程,發現可疑迹象,及時通過執行大戶報告制度等調查、了解市場交易情況,通過同相關現貨市場的供需和價格等情況進行比較研究,確認期貨價格是否同現貨價格嚴重背離、是否存在市場操縱,嚴格防範和打擊市場操縱的行為。
從Ferruzzi事件中可以看出:第一,當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所採取的措施是相當必要的,這意味著逼倉事件可以得到避免。第二,市場監管者在密切註視期貨市場價格異動、防止風險擴大化方面採取的監控措施對於防範和打擊期貨市場的操縱行為極為重要。市場監控的首要任務是識別市場操縱威脅和採取預防性措施。對於活躍的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監察人員每天都需要監視大戶的交易活動、重要的價格關系和相關供需因素,以此來評估潛在的市場問題並及時採取有效的手段予以解決。
(3)1991——1996年濱中泰男操縱期銅事件。
“住友銅事件”的發生,是作為首席交易員的濱中泰男刻意對抗市場的供求狀況和蓄意操縱市場的行為所致的。此次事件全面爆發於1996年6月,整個事件持續了近10年。早在1991年,濱中泰男在LME銅市場上就有僞造交易記錄、操縱市場價格的迹象,但是沒有得到及時的處理。直到1994年和1995年,由於控制了許多交割倉庫的庫存,導致LME銅價從最初的1600美元/噸單邊上揚,最達到3082美元/噸的高位。到1995年下半年,隨著銅產量的大幅增加,越來越多的賣空者加入到抛售者的行列,但是,濱中泰男繼續投入幾十億多頭頭寸。終於,在1995年10、11月份,有人已經意識到期銅各月合約之間價差的不合理狀態,要求展開詳細調查。在對每個客戶在各個合約上所持有的頭寸,及交易所倉庫中倉單的所有權有了清晰的了解之後,LME專門成立了一個專業人士組成的特別委員會,就如何處理進行了探讨。
此時,銅價的反常波動引起了英美兩國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的共同關註,濱中泰男企圖操縱市場的行為也逐漸敗露。監管部門的追查以及交易大幅虧損的雙重壓力,使濱中泰男難以承受。1996年5月,倫敦銅價已經跌至每噸2500美元以下,有關濱中泰男將被迫辭職的謠言也四處流傳。在這些傳聞的刺激下,大量恐慌性抛盤使得隨後幾週内銅價重挫25%左右。
1996年6月5日,濱中泰男未經授權參與期銅交易的醜聞在紐約逐漸公開。1996年6月24日,住友商社宣佈巨額虧損19億美元並解雇濱中泰男之後,銅價更是由24小時之前的每噸2165美元跌至兩年來的最低點每噸1860美元,狂跌之勢令人瞠目結舌。事件發生後,按照當時的價格計算,住友商社的虧損額約在19億美元左右,但是,接踵而來的恐慌性抛盤打擊,更使住友商社的多頭頭寸虧損擴大至40億美元。
住友商社承認了濱中泰男的行為,但是聲稱事件是未授權的。住友商社和CFTC調解,同意停止那些違反《美國交易所法》中有關禁止操縱的行為,並為此支付1.25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和建立一個信托基金用來賠償由操縱行為給一般投資者所造成的損失。當時,對住友商社的罰款是美國政府開出的最大金額的民事罰款。在日本,濱中泰男被判僞造和欺詐罪,入獄8年。
從“住友銅事件”中可以看出:第一,操縱事件發生的主因是住友公司内部的管理不善。在事件發生前,濱中泰男是公司期銅交易的直接管理者,所有公司的風險控制措施、財務管理制度以及市場監控手段都以他為主制訂和監督,完全不受公司的制約。由此可見住友公司在企業管理上的漏洞。第二,LME在日常交易監管方面存在嚴重失誤。LME沒有大戶報告制度,並允許交易者用信貸而不一定是現金來滿足追加保證金的要求,交易者積累了大量的倉位也不會被公司的財務發現。因此,對於“住友銅事件”,由於LME對市場的實時監控未能有效執行,進而導致它對市場中出現的異常情況也不能進行及時的調查和處理。第三,LME在風險控制方面存在漏洞。從1991年起,LME就收到了反映濱中泰男有意操縱銅價的報告,但是由於交易所内部在管理機制,特別是市場風險監控能力上的漏洞,這些報告一直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直到1995年11月份,LME主管部門在國際粗銅協會和美國監管部門CFTC的壓力下,才開始對市場進行調查。由此看來,正是期貨交易所在監控制度上的弊端才導致整個住友銅事件引發的嚴重後果。
(4)1996年Fenchurch公司操縱美國國債票據期貨。
Fenchurch登記作為CFTC的商品交易顧問和商品基金操作商,在美國政府證券現貨及期貨市場上從事大量的期貨交易活動。1996年7月10日,因其操縱市場及逼倉的行為,CFTC宣佈已經通過一項對芝加哥的FenchurchCapitalManagement公司提起行政性起訴的裁定。同時,CFTC接受Fenchurch提出的支付600000美元作為民事罰款及採取補救性措施的調解請求。
1993年6月,Fenchurch承諾對在CBOT交易的10年期美國國債票據期貨的多頭倉位進行交割。在交割期的最後四天内及6月合約的最後一天,Fenchurch有意收集並持有了大量的6月合約的最便宜國債票據。6月合約的條款允許以一定量的最便宜國債票據進行交割,但是期貨合約的價格必須集中於最便宜國債票據交易到期前的現貨市場價值。在票據供不應求的這段時期,Fenchurch通過在回購市場上的一系列交易活動增加了它對最便宜國債票據的持倉。Fenchurch公司通過增加持倉及從市場裡撤出票據使最便宜票據的供應更加緊張。因此,期貨合約的空方不能拿出足夠的票據,只能用貴的有價證券進行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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