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格表示,一旦“愚蠢而不誠實的會計師”心生歹念作假賬,並且染指衍生性金融商品賬冊之中以後,想要防制此類弊端就不容易了,“因為有太多的既得利益者牽涉其中……,這些既得利益勢力強大,而其他人對此也不關心”。
■有人問巴菲特,哪些決定讓他感到最不安。他回答道,他雖然可以想出許多錯誤的決定,但他無法“想起任何讓我自己苦惱許久的事情”。對他來說,這就好像(在棒球賽中)判定好壞球一樣。“我曾做出很多錯誤的決定,這本來就是人生的一部分。”
通用再保險
伯克夏在1998年收購通用再保險之後,陸續發現一些問題,且根據報載,有些伯克夏的經理級人員也認為這個收購案是個錯誤。有位記者問巴菲特,是否後悔沒有特別仔細查核這家公司?
■巴菲特回答道:“一般來說,我們不會進行調查核對,我們對通用再保險也沒有進行這項動作,”而且“這件事情的責任在我”。有關企業收購案,他跟芒格要做的主要決定在於,“我們對該企業的基本面潛力的看法如何。”再加上經營團隊的品質,是伯克夏決定收購企業的關鍵。
■以通用再保險這個個案來說,他承認,在介入該公司的時候,他們“對該公司的文化有所誤判”,不過他又說道:“如果你請一整個律師團來研究所有資料,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做出相同的結論。”跟巴菲特數十年觀察的結果相較起來,通用再保險的文化已經出現轉變。如果你進行一項民意調查,你會發現,通用再保險跟美國其他任何一家再保險公司一樣受人尊敬。該公司的會計手法相當穩健。
■但是結果發現,該公司的承保作業並不太穩健,對理賠準備金的處理也是如此。前幾年理賠準備金的幾個重大問題,最後證明“根本就是錯的”。通用再保險貌似雄偉,裡頭卻“有一些白蟻在作怪”。巴菲特再度表示:“我懷疑,制式的調查核對程序能不能發現這個問題。我在這一件事情上犯了錯誤,我們也採取行動來補正。”
■在回答調查核對程序這個問題時,芒格表示,其中的考驗在於,伯克夏是否會改變自己的做法,未來會不會聘請“一整團的專家”來“徹底清查”收購對象。他回答:“不會。我們的制度一直很有效。通用再保險是一家非常有價值的公司。”
■巴菲特表示,通用再保險所創造的“浮存金”(承包業務所創造的超餘現金流量)超過兩百億美元。假設通用再保險未來做的新保約僅只維持損益兩平的水準,對伯克夏來說,該公司以後也還是“很不錯”。他有很好的理由可以相信,在目前的承保規範之下,這是可以達成的。該公司的任務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方式創造浮存金。該公司新任執行長自上任以來表現就非常好。
有人問巴菲特,他是否覺得保險業的景氣循環,會在一般保險業界引發新的價格戰争。
■巴菲特表示,該產業的狀況將會跟以往非常相似。之前個人汽車保險市場持續表現出色的時間超過我們的預期,但未來的獲利將會出現衰減,而且可能會持續一段時間。從賬面上看,好業績還要再一些時間才會消退,但幾乎可以確定的是,在經過2004年的特殊表現之後,整個產業的獲利將會惡化,而且幅度相當大。
買進賣出
有人在記者會中問巴菲特,投資人什麼時候應該減碼或是賣出手中的股票。
■他回答道,在他事業生涯的前三十年中,他出售的所有投資的價格都偏低。那是因為他總是有許多想法,覺得可以抓到更低價的投資。以前,他的想法比可以運用的資金還多:“現在是,資金比想法多!”
■伯克夏擁有的這些績優企業,幾年前的股價都非常之好,但是“我們選擇不賣出這些持股,部分的原因在於持股的規模,部分的原因在於租稅的問題,還有部分原因完全是因為我們沒有特別註意股價。也許當時正好出去吃飯吧。誰知道啊?”
■在另一方面,費雪(PhilipFisher)(巴菲特早期想法的關鍵影響人物之一)說過,如果你擁有一家非常出色的企業,最好的出售時機“幾乎永遠不存在”。為了要在未來重新買回而出售某項投資,是一場“很難玩的遊戲”,有的人“就因為買進我們出售的持股而賺大錢”。
■芒格說:“對於這一點,我們抱持的不是傳統投資人的心態。”他表示,“理想上,所有投資決定都應該以機會成本為考量依據。任何有理性的人,都應該在機會成本的基礎之上做出決定。”但是,你在社會中卻學不好這一點。“我們像呼吸一樣信奉這項原則,但是大學教育也沒教這個。如果要考慮等待的機會成本以及投資的機會成本,我們甯願等待。”
■巴菲特補充說道,商學院教的以資金成本作為投資決策依據“真是鬼扯。真正的決定在於,機會成本是多少。”芒格表示:“在你的投資生涯中,你需要做的是提升自己的機會成本……,這才是妥善經營投資生涯的本質所在。”
有人問巴菲特,他在德國股市中有沒有發現任何值得投資的標的。提問者問道,安聯保險(Allianz)是否是可能的投資標的。
■巴菲特表示,他還是在檢視全歐洲的企業,根據他自己對匯率的看法,他也願意進行一項以歐元計價的投資。當德國保險業者的股價在兩、三年前遭到無情掼壓的時候,舉例來說,慕尼黑再保險公司(MunichRe)的股價曾下跌80%,伯克夏曾經檢視過其中幾家保險公司。
■擁有可長可久的競争優勢,才德兼備的經營團隊,而且能夠替資金創造價值的企業,總是具有吸引力的。基於伯克夏的事業規模,最困難的事情是要找到規模夠大的企業,如此對伯克夏才有重大的意義可言。
■巴菲特也指出,伯克夏持有中美能源公司(MidAmericanEnergy)80%的股權,該公司在英國擁有一家大型能源公司——約克夏電力公司(YorkshireElectricity)。
■巴菲特表示,由於財務申報法律規定,對於他喜愛的英國企業的持股比例,是否要提高到法定的3%以上,他都要反複思考。這些揭示規定是“一項障礙,但不是難以克服的障礙”。
■伯克夏對於擁有許多英國企業一事感到“非常自在”,只要這些企業符合他要求的一般標準。大約一年多以前,他“非常想收購”一家保險公司,但卻無法在價格上跟賣方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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