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委員會(SFC)今日譴責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並對其處以250萬美元的罰款。因該公司違反了監管條例,沒有對倉位限制進行有效控制。
該條例針對的是2014年5月26日至8月1日之間,匯豐銀行在買入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期貨、期權合約時,違反了18次倉位限制。
SFC還發現,匯豐銀行沒有對香港期貨交易所 (HKFE) 的期權、期貨合約倉位進行有效管控,違反了SFC的行為準則。
至於罰款,SFC考慮到匯豐銀行積極配合SFC的調查,並不斷改善倉位限制的内部管理和監控,最終將罰款金額確定為25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