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委員會今日宣佈,將400萬美元的獎金頒發給一位揭露機構詐騙的檢舉人。
SEC的檢舉人項目自2011年設立以來,已經為34名檢舉人頒發了獎勵,總金額超過1.11億美元。
依照法律,SEC會保護檢舉人的隐私,不會直接或間接地透露檢舉人的身份信息。
如果檢舉人自願提供了獨家的有效信息,從而幫助SEC完成執行任務,那麼該檢舉人便會獲得SEC的獎勵。在收繳罰款超過100萬時,檢舉人的獎金為罰金的10%-30%。
所有的獎金皆由國會的投資者保護基金會提供,資金來源是SEC向違反證券法的機構追繳的罰款。
SEC不會用投資者的受騙資金來支付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