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國金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中國金豐)前行政總裁姜惠芬(女)、吳秀容(女)及陳國桢(男)展開研訊程序,指他們就中國金豐股份進行虛假交易。
在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期間,中國金豐展開了兩次集資活動,所得資金用作建議收購一項物業以在内地開辦美容師培訓學校,以及撥作一般營運資金之用。
在中國金豐的首次集資活動之後及第二次集資活動之前,吳及陳利用以本身及他人名義開設的14個證券帳戶,大量買賣中國金豐股份,而二人買賣該等股份所用的資金,大部分由姜提供。
證監會指,姜協助或縱容吳及陳營造中國金豐股份交投活躍或在行情或買賣價格方面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從而為中國金豐的集資活動帶來支持及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