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心理學,一般稱為“大衆心理學”,系“社會心理學”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奠基人是19世紀法國學者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美國社會心理學大師奧爾波特(Gordon Willard Allport)曾斷言,“在社會心理學這個領域已經寫出的著作當中,最有影響者,也許非勒龐的《烏合之衆》莫屬。”
本文以勒龐的群體心理理論為主介紹大衆心理學的主要内容。有關勒龐的群體心理理論,波濤先生所著《證券投資理論與證券投資戰略適用性分析》一書中有系統簡明的介紹,本文該部分内容主要參考波濤先生的闡述。
群體與群體心理學
從通常的含義上說,“群體”一詞是指聚集在一起的個人,無論他們屬於什麼民族、職業或性別,也不管是什麼事情讓他們走到了一起。但是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群體”一詞卻有著完全不同的重要含義。
勒龐認為,“在某些既定的條件下,並且只有在這些條件下,一群人會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它非常不同於組成這一群體的個人所具有的特點。聚集成群的人,他們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轉到同一個方向,他們自覺的個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種集體心理……姑且把它稱為一個組織化的群體,或換個也許更為可取的說法,一個心理群體。”
群體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並不是人類的“客觀群體”,而是人類的“心理群體”。人類的客觀群體是指人群在某一時間和空間上的集合體,而人類的心理群體則是指具有相同心理活動特徵的人群的集合體。對於人類的心理群體而言,他們具有心理活動特徵上的一致性,但是不一定具有空間活動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