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農業稅收優惠政策
近年來,為支持“三農”建設,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農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各地新辦的農林類企業如生態園、種植園也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而按現行對農林企業的有關優惠稅收政策規定:這些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註釋所列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對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徵企業所得稅。企業應合理把握住和利用好這些優惠政策,促進發展。
1.1.1 農業產品稅收優惠政策
1.1.1.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戶手工編織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複
對於農民個人按照竹器企業提供樣品規格,自產或購買竹、芒、藤、木條等,再通過手工簡單編織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屬於自產農業初級產品,應當免徵銷售環節增值稅。收購坯具的竹器企業可以憑開具的農產品收購憑證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摘自國稅函[2005]56號)
1.1.1.2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一五”期間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稅收問題的通知
在“十一五”期間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以下簡稱種源)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一、免稅範圍:
(一)與農、林業生產密切相關的進口種子(苗)、種畜(禽)和魚種(苗),以及具備研究和培育繁殖條件的動植物科研院所、動物園、專業動植物保護單位、養殖場和種植園進口的用於科研、育種、繁殖的野生動植物種源。具體免稅品種見所附的《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貨品清單》。
(二)軍隊、武警、公安、安全部門(含緝私警察)進口的警用工作犬。
二、為加強對進口免稅種源的統一管理,保證優質良種的引進,進口免稅種源(含工作犬)的單位,每年向主管部門提出下一年度進口計劃,主管部門審核後於12月1日前連同本年度免稅進口執行情況匯總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核定。在核定的年度免稅品種、數量範圍内,按海關的有關規定辦理免稅手續。
本文摘自《稅收優惠政策指南》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稅務幹部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本書導論部分詳細介紹了稅收優惠的有關知識,第1篇和第2篇分別分行業、分地區對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系統整理和分類,第3篇對企業重組改制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專題介紹。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