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節:有原則的讓步
1997年8月12日,臨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讨論特區政府對泰國的貸款安排,聽取曾蔭權匯報。他在會上解釋,8月初國際貨幣基金會(IMF)行政總裁致函金管局,呼籲香港協助泰國解決金融危機的融資安排,“凑份”提供貸款。鑒於時間緊迫,他沒有即時咨詢外匯基金委員會,便在數天內作決定,並向特首董建華匯報。
此外,曾蔭權重申貸款不單可說明泰國渡過難關,也可有效遏制其他亞洲國家受泰國經濟危機的傳染,向更多地方蔓延。對於有議員批評“財爺”沒有向外匯基金委員會咨詢,他說自己身為委員會主席,絕對有權動用外匯基金,不能過分政治咨詢,拖慢效率。
然而,曾蔭權的“解畫”,並不能平息議員的不滿。代表金融界的議員詹培忠指出,曾蔭權的決定俨如參與一場賭博,認為特區政府不應扮演“金融警察”的角色。至於自由黨議員夏佳理,則對曾蔭權將控制和使用外匯基金視作兩回事,感到莫名其妙。
雖然議員倒彩連連,曾蔭權運用外匯基金的果斷做法,卻受到經濟學者的紛紛支援。香港科技大學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雷鼎鳴表示,既然財政司司長同時是外匯基金委員會主席,在緊急情況下應該擁有最終判斷權,否則便會落後於形勢,難以適應瞬息萬變的金融市場;香港理工大學商業學系副教授劉佩瓊亦指出,特區政府借出這筆高昂貸款實在值得,更可讓外界得悉香港仍有較強實力,成為地區金融中心,有助於與其他東南亞國家結盟,贏得友誼。
然而,臨時立法會法律顧問馬耀添則指出,曾蔭權未經咨詢動用外匯基金,乃違反《外匯基金條例》,因為若以廣義解釋,條例中指委員會主席決定基金用途,是屬於控制範圍之內,須事先咨詢委員會,財政司司長此舉正是違法。但他又表示,由於過去沒有類似情況,曾蔭權是否真正“有罪在身”,還需法庭最終裁決。
有原則的讓步
曾蔭權每次的有力言論,盡管能有效穩定市民對政府的信心,卻不能保證每次都能勝利而歸,尤其是面對立法局議員的質詢,總有敗北的時候。1995年10月底,立法局決定凍結政府12項收費,以及增加政府開支來刺激經濟的措施。面對議員連番挑戰,曾蔭權堅持政府一貫立場,指責議員的建議一點也不明智,反對加費與刺激經濟更是風馬牛不相及。他一再強調,假如議員否決各項加費,會令港府少收12億港元,相當於薪俸稅一個百分點,將令他策劃明年財政預算案時,無法考慮減稅。
雖然曾蔭權嘗試力挽狂瀾,但仍擺脫不了失敗。1995年11月初,立法局就自由黨提出的減稅及刺激經濟發展等建議,與代表港府的曾蔭權展開激烈辯論,雙方壁壘分明。其間,曾蔭權力陳議員倡議的種種措施,全不能為目前經濟放緩問題對症下藥。但自由黨議員田北俊提出的減利得稅和薪俸稅動議,得到自由黨及民主黨支援,以29票對18票順利通過。致力死守政府底線的曾蔭權,面對議員的“圍攻”也感到無奈,但為了遵守立法局的紀律,惟有表示接受。
有議員批評,曾蔭權與議員就動議辯論的過程中,處處表現其“硬橋硬馬”的姿態,跟議員針鋒相對,毫不容讓,會給行政與立法關係帶來負面影響,更可能影響來年財政預算案的通過。但曾蔭權始終認為,自己身為公仆,處事不可能沒了宗旨,也不能斷送了政府維持低稅率制度的基石,更不可委屈自己盲目妥協。
曾蔭權的堅持,也可見於其制定首份財政預算案穩守的原則。他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制定下一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會秉承港府多年以來奉行的公共財政基础原則行事,包括量入為出這條“金科玉律”,更會堅持港府有絕對自主權決定財政的先後次序。
致函醫委會事件
不論在上司、同僚或家人眼中,曾蔭權的表現總是“科科優”,沒有給人以挑剔之處。然而,1996年11月發生了一件懷疑濫權事件,給他的成績表蒙上一片小陰影。
11月2日,傳媒報道曾蔭權於10月29日,以財政司辦公室的官用信箋,致函醫務委員會主席楊紫芝醫生,強烈要求該會設法修訂法例,讓所有在英聯邦國家習醫的學生,在學成畢業後,可以直接回港執業,豁免統一考試。該封函件信封上有“私人信件”字樣,並註明將副本呈交香港醫學會、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週肇平醫生及立法局醫學界議員梁智鴻醫生等人,卻不見財政司職銜。
本文摘自《香港騎士曾蔭權》
香港騎士曾蔭權
曾蔭權生於清貧之家,他曾是為生活而奔波的推銷員;他服務過不同的政府,憑著硬朗、務實的作風,步步高升;他曾作為政務司長統領全港公務員大軍;他曾說:“我是流香港的血、飲香港的水,絕對不會出賣香港人”他宣稱:“用心、務實、為香港”他是真正“本土出品”的政務精英;他在香港是一個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