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非均衡和市場主體的確定(1)
一、兩類經濟非均衡的提出
《非均衡的中國經濟》一書是我在1987—1989年完成的書稿,於1989年12月交給了經濟日報出版社,1990年8月由經濟日報出版社初版問世。我一直把這本書看做是自己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方面的代表作。
在該書第二章“市場調節與資源配置”第四節“資源配置過程中的市場自我制約”中,對經濟非均衡進行了分類。基本觀點如下:
在均衡條件下,市場是完善的,價格是靈活的,微觀經濟單位的資源投入是受自身利益支配的,資源配置必將受到市場價格的制約,資源必將被投入有效的部門、地區和企業,而從無效的部門、地區和企業流出。
然而,經濟均衡只是一種假設,現實世界則是非均衡的,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的西方經濟學家多年以來一直在讨論非均衡問題呢?非均衡的原因,據西方經濟學家的分析,大體上在於:市場因有壟斷勢力的存在而是不完善的,價格因有預期因素的作用或信息不對稱性而並非靈活調整的,資源的配置從而呈現低效率狀態;加之,經濟生活中只有極少數商品可以存在競爭喊價或採取拍賣形式,而只有像拍賣商那樣喊價拍賣,才能使供求平衡;等等。因此,應對經濟非均衡的基本措施無非是加大政府干預程度(以政府調節彌補市場之不足),或者完善市場機制,讓價格處於更靈活的狀態,使商品價格對市場交易發揮更大的作用。針對20世紀80年代中國的改革思路而言,主張放開價格的一派,可能受到西方經濟學界有關讓價格放開和促使市場機制完善化的政策主張的影響。
我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提出,有必要對經濟非均衡狀態進行分類,即分為第一類經濟非均衡和第二類經濟非均衡。
第一類經濟非均衡是指:市場不完善,價格不靈活,超額需求或超額供給都是存在的,需求約束或供給約束也都存在著,但參加市場活動的微觀經濟單位卻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商品生產者,是標準意義上的市場主體,他們有投資機會和經營方式的自主選擇權,他們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
第二類經濟非均衡是指:市場不完善,價格不靈活,超額需求或超額供給都是存在的,需求約束或供給約束也都存在著,但參加市場活動的微觀經濟單位並非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商品生產者,並非標準意義上的市場主體,他們沒有投資機會和經營方式的自主選擇權,他們也不自行承擔或不充分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
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所存在的經濟非均衡屬於第一類經濟非均衡;20世紀80年代的中國所存在的經濟非均衡則屬於上述第二類經濟非均衡。
由此得出了以下兩個重要的結論:
第一,正因為中國經濟屬於第二類非均衡,即處於市場既不完善而又缺乏真正市場主體的狀態,所以中國的經濟改革不應當以放開價格為主線,而應當以產權改革(包括明晰產權、界定產權、培育獨立的市場主體)為主線,而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則是明晰產權、界定產權、培育獨立的市場主體的最佳途徑。
第二,中國的經濟改革必須分兩步走。第一步主要是通過產權改革而使中國由第二類經濟非均衡轉為第一類經濟非均衡。第二步主要是通過市場完善化措施,使中國由第一類經濟非均衡逐步向經濟均衡狀態靠攏。
這就是我對中國經濟改革的基本思路。
本書以產權改革為核心,讨論了土地確權、國有企業的進一步改革、民營企業的產權維護、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鎮化、自主創新、產業升級、社會資本的創造等問題;總結了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中國由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由傳統的農業社會轉向工業社會的雙重轉型過程中的經驗,對中國未來的改革和發展作出了前瞻性的分析和研究,並闡明了中國的發展經濟學實質上就是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發展經濟學。
《非均衡的中國經濟》一書是我在1987—1989年完成的書稿,於1989年12月交給了經濟日報出版社,1990年8月由經濟日報出版社初版問世。我一直把這本書看做是自己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方面的代表作。
在該書第二章“市場調節與資源配置”第四節“資源配置過程中的市場自我制約”中,對經濟非均衡進行了分類。基本觀點如下:
在均衡條件下,市場是完善的,價格是靈活的,微觀經濟單位的資源投入是受自身利益支配的,資源配置必將受到市場價格的制約,資源必將被投入有效的部門、地區和企業,而從無效的部門、地區和企業流出。
然而,經濟均衡只是一種假設,現實世界則是非均衡的,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的西方經濟學家多年以來一直在讨論非均衡問題呢?非均衡的原因,據西方經濟學家的分析,大體上在於:市場因有壟斷勢力的存在而是不完善的,價格因有預期因素的作用或信息不對稱性而並非靈活調整的,資源的配置從而呈現低效率狀態;加之,經濟生活中只有極少數商品可以存在競爭喊價或採取拍賣形式,而只有像拍賣商那樣喊價拍賣,才能使供求平衡;等等。因此,應對經濟非均衡的基本措施無非是加大政府干預程度(以政府調節彌補市場之不足),或者完善市場機制,讓價格處於更靈活的狀態,使商品價格對市場交易發揮更大的作用。針對20世紀80年代中國的改革思路而言,主張放開價格的一派,可能受到西方經濟學界有關讓價格放開和促使市場機制完善化的政策主張的影響。
我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提出,有必要對經濟非均衡狀態進行分類,即分為第一類經濟非均衡和第二類經濟非均衡。
第一類經濟非均衡是指:市場不完善,價格不靈活,超額需求或超額供給都是存在的,需求約束或供給約束也都存在著,但參加市場活動的微觀經濟單位卻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商品生產者,是標準意義上的市場主體,他們有投資機會和經營方式的自主選擇權,他們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
第二類經濟非均衡是指:市場不完善,價格不靈活,超額需求或超額供給都是存在的,需求約束或供給約束也都存在著,但參加市場活動的微觀經濟單位並非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商品生產者,並非標準意義上的市場主體,他們沒有投資機會和經營方式的自主選擇權,他們也不自行承擔或不充分承擔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
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所存在的經濟非均衡屬於第一類經濟非均衡;20世紀80年代的中國所存在的經濟非均衡則屬於上述第二類經濟非均衡。
由此得出了以下兩個重要的結論:
第一,正因為中國經濟屬於第二類非均衡,即處於市場既不完善而又缺乏真正市場主體的狀態,所以中國的經濟改革不應當以放開價格為主線,而應當以產權改革(包括明晰產權、界定產權、培育獨立的市場主體)為主線,而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則是明晰產權、界定產權、培育獨立的市場主體的最佳途徑。
第二,中國的經濟改革必須分兩步走。第一步主要是通過產權改革而使中國由第二類經濟非均衡轉為第一類經濟非均衡。第二步主要是通過市場完善化措施,使中國由第一類經濟非均衡逐步向經濟均衡狀態靠攏。
這就是我對中國經濟改革的基本思路。
本文摘自《中國經濟雙重轉型之路》
本書以產權改革為核心,讨論了土地確權、國有企業的進一步改革、民營企業的產權維護、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鎮化、自主創新、產業升級、社會資本的創造等問題;總結了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中國由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由傳統的農業社會轉向工業社會的雙重轉型過程中的經驗,對中國未來的改革和發展作出了前瞻性的分析和研究,並闡明了中國的發展經濟學實質上就是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發展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