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豆粕等粕類產品徵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飼料產品分為徵收增值稅和免徵增值稅兩類。
二、進口和國内生產的飼料,一律執行同樣的徵稅或免稅政策。
三、自2000年6月1日起,豆粕屬於徵收增值稅的飼料產品,進口或國内生產豆粕,均按13%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其他粕類屬於免稅飼料產品,免徵增值稅,已徵收入庫的稅款作退庫處理。
四、為保護納稅人的經濟利益,對納稅人200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銷售的國内生產的豆粕以及在此期間訂貨並進口的豆粕,憑有效憑證,仍免徵增值稅,已徵收入庫的增值稅給予退還。
五、自2000年6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飼料”註釋及加強飼料徵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國稅發[2000]93號)第二條的規定停止執行。
(摘自財稅[2001]30號)
3.1.1.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飼料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準,對《進口飼料免徵增值稅範圍》(見附件)所列進口飼料範圍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序號1~13的商品,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序號14~15的商品,自2001年8月1日起執行。此前進口的飼料,請按本通知規定退補進口環節增值稅。
本文摘自《稅收優惠政策指南》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稅務幹部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本書導論部分詳細介紹了稅收優惠的有關知識,第1篇和第2篇分別分行業、分地區對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系統整理和分類,第3篇對企業重組改制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專題介紹。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