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夫妻看黃碟”案調查(4)
我暗暗告訴自己,要對得起報社領導的信任,要對得起公衆對中青報的期許,一定要實事求是把真相報道出來,即便有人基於非理性情緒而幕後攻擊我,也在所不惜。
11月5日,我發出了關於此事的第一份電稿。強調了看黃碟的地點並非法律意義上的“家”,正因為這個家人來人往較多,所以在這種場合看黃碟,也需要考慮是否存在違法性的問題。
報道當天,我又和寶塔區委、區政府的官員見面,一是全面了解真實情況,二是指出他們的不適當行為或者不合理之處。
區長祁玉江、宣傳部長老雷等人都承認,在這個問題上,警察確實存在法律依據不嚴謹、執法過程不夠規範、事後處置不夠理性等問題。
區委、區政府的官員對我開始有了一定的信任,因為他們看到我的報道,並沒有陷入全國情緒化的海洋中,而是保持了一份淡定和中立,既不為警察說話,也避免無原則地陷入先入為主的心理陷阱。
看到我的報道後,當事人張某一家人很不高興,認為我在“攪黃”他們的事情,並通過其他媒體朋友警告我,不要再唱“反調”,否則會激起全國人民的憤怒。
我沒有理會這些警告,在完成了採訪後回到北京,準備下一篇稿子。在北京,我了解到,正是我那篇稿子,猶如在一鍋滾開的水中加入了一瓢涼水,大家突然開始安靜和醒悟了。一位陝西的記者給我發來信息:“看了你的報道,我才恍然大悟,對於此事的細節,我們需要自己去核實,而不是人雲亦雲。”
讓我沒想到的是,過完年之後,老樊通知我,叫我再跑一趟延安。他告訴我,有關方面意見回饋的信息說,延安寶塔區以此事為契機,舉一反三,既外塑警察形象,也加強管理和規範,還要做好服務工作。老樊告訴我,應該再去一趟,將這次的報道定位於“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機事件中的態度”。
我很高興地再次來到延安,在那里我繼續接觸事件當事人、知情人和其他有關利害關係人,他們有些人表示,看了中青報此前的報道,覺得是最客觀、最冷靜、最中立的文章。一位老伯告訴我:“其實這件事讓我們當地也很沒面子,於是大家開始口頭相約,杜絕黃賭毒,從小事做起。”
而在寶塔區的街頭巷尾,人們又開始經常看到官員上街掃地。那個曾經事發的萬花山派出所,在換了領導之後彻底轉變了和服務方式,他們想要的結果就是讓百姓認可他們的服務態度。
於是,我再次寫下了報道:《從公權侵犯私權到公權為私權服務——寶塔公安分局:輿論監督發揮重要作用》,重點報道了“黃碟事件”之後給當地人們帶來的深刻反思和行動落實。
本是在同一件事情上處於完全不同的觀點與視角,就因為我的深入和負責任的報道,大家突然間找到了共同點:加強文明修養、加強政府服務,才是官民互動的目標。
這,是一個多贏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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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底線》
底線:新聞背後的真相
獨家爆料,揭秘新聞背後的故事:誰見證了“文強老大”的最後四小時?誰先知先覺以租代徵近三萬畝建高爾夫球場?誰“謀殺”了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的村主任?誰一篇帖子換來被囚八日?誰見過“處女嫖娼”?誰親自揭開鬆原高考舞弊案?誰將上訪者被抓進學習班?誰讓洱海成了富人的後花園?誰無意間戳到了醫改的痛處?……什麼是百姓安身立命的底線、什麼是媒體工作者的底線、什麼是觸及底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