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節:張衡生之死背後 流浪精神病患者被人為集體遺棄(5)
而在該風景區的採訪中,我們乘坐車輛的司機、南嶽區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南嶽區城管辦公室均詳細介紹了自上世紀90年代來集中清理流浪乞讨者的一整套剛性制度:城管、環衛部門在山下城區負責尋找報告流浪乞讨者,民政部門負責現場處理,山上實施關卡制度,如在山上發現一個流浪者,景區門票處將被扣1分和500元。綜治辦負責督察打分,一個月通報一次。政法委與20餘個部門簽訂了旅遊秩序責任狀,某部門一年如被扣10分,該部門黨政一把手將被免職等。
而在遭遇暴力的採訪中,我們發現南嶽區民政局救助站所謂及時救助流浪者的真相:救助站的院子被人承包改成了一個嘈雜混亂的機械生產車間,幾個救助房間里空無一人,只有一張席子靠牆而立,一地灰尘。但在警察接到記者報警而至後的時間裡,中午還是空蕩蕩的救助室,兩小時後卻多了一張桌子、一張被褥俱全的床。
盡管仍然沒有找到張衡生在此被遣送的證據。但我們找到了外地有組織地向茶恩寺鎮抛棄精神病患者的證據。
在張衡生出事的路段,如此死亡的精神病人總數遠不止5人。在湖南長株潭三角地帶,各地互相抛棄流浪精神病人的路線圖慢慢清晰可見。湘潭的茶恩市、株洲縣白關鎮都成為精神病人的集散地。“大概一個月左右就會進行一次大換血”,幾乎都是新面孔,源源不斷。一些參與驅逐行動的工作人員的親自叙述更讓人痛感悲憤。
在和法律專家的研讨中,我們進而發現,2003年7月民政部公佈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讨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存有巨大漏洞,該文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讨人員”概念作出了明確界定:即自願求助;具有乞讨行為且非“低保”性質;以及救助前身體健康無疾病者。對於無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卻無章可循。湖南衡陽的肖啟斌、張國經、羅秋林律師還指出,《憲法》第45條規定:公民年老、疾病等有從國家獲得物質說明的權利,但從哪里獲得卻沒有規定具體措施。
寫到這里,又回到對本文主題真意的再度思考:在國內患精神病的人數現已達到1600餘萬(據當時資料),其中有160餘萬人對社會治安構成危害,在家庭和社會醫療機構無力承負救治重任的背景下,張衡生的命運還用得著猜想嗎?在轟動一時的《誰把張衡生推上了死亡之路?》的重點報道中,我們提出“如何保證數目逾1600萬的精神病群體作為人的基本權利,是到了需要檢讨和重建制度的時候了!”然而,迄今為止最為遺憾的是,我們努力找到了問題所在,卻發現它在當下中國,沒有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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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底線》
底線:新聞背後的真相
獨家爆料,揭秘新聞背後的故事:誰見證了“文強老大”的最後四小時?誰先知先覺以租代徵近三萬畝建高爾夫球場?誰“謀殺”了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的村主任?誰一篇帖子換來被囚八日?誰見過“處女嫖娼”?誰親自揭開鬆原高考舞弊案?誰將上訪者被抓進學習班?誰讓洱海成了富人的後花園?誰無意間戳到了醫改的痛處?……什麼是百姓安身立命的底線、什麼是媒體工作者的底線、什麼是觸及底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