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管制度(18)

  

徵管制度(18)



  《換(補)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申請表》填表說明:

  1.本表由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在申請辦理換(補)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時填寫。

  2.“納稅人名稱”欄,填寫車主名稱。

  3.“納稅人證件名稱”欄,單位車輛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個人車輛填寫《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名稱。

  4.“證件號碼”欄,填寫《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居民身份證》及其他身份證件的號碼。

  5.“車輛類別”欄,在表中所列專案中畫√。

  6.“廠牌型號”欄,填寫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中註明的產品型號。

  7.備註欄填寫補發完稅證明號碼。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納稅人留存;一份由車購辦留存。

  

本文摘自《資源稅、財產稅、行為稅》


徵管制度(18)   本書旨在說明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地方稅的有關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共分為十篇,分別介紹了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十個稅種的基本理論、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和會計處理。 本書內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