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推進地區協作與對口支援
(五十一)推進地區經濟技術協作。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在充分發揮地區比較優勢的基礎上,鼓勵東部和中部地區與西部地區開展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以互利為目的、以企業為主體的全方位經濟技術協作。比照外商投資的有關優惠政策,採取有效措施,改善投資環境和提高服務水平,吸引東部和中部地區企業通過獨資、控股、參股、收購、聯合、兼並、租賃、托管和承包經營等多種方式,到西部地區投資設廠、合作開發。在開展合作的過程中,禁止把應予以淘汰的生產設備、落後的工藝技術和污染嚴重的項目向西部地區轉移。
(五十二)加強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東部地區有關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根據自身優勢和對口支援地區的特點,在受援地區繼續建設一批小學、中學、衛生所、文化站,組織巡回教學、巡回醫療、科技下鄉活動。東部地區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可以根據條件,籌集對口支援的資金。繼續開展小額信貸扶貧工作,向西部貧困地區農戶提供信貸服務。有組織地推進“興邊富民”行動,重點支持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邊境縣,抓好試點,把幫扶措施落實到基層。
十六、吸引和用好人才
(五十三)從2001年起,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水平,逐步使其達到或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鼓勵和吸引人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
(五十四)調動西部地區專業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對已到退休年齡,但仍承擔國家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屬急需緊缺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經省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延聘,不占單位編制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數額。加大對西部地區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選拔、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置和留學人員科研經費資助等工作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改善西部地區高層次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在科研經費、助手配備、項目申請等方面給予傾斜。
(五十五)加強西部地區人才培訓。結合西部開發重點任務、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研究課題的實施,採取當地培訓、到東部地區培訓、出國培訓等方式,培養西部地區緊缺人才。加強對西部地區少數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幹培訓和公務員培訓的指導與支持。增加培訓經費,對負責培訓的機構和師資隊伍建設提供支持。用好國家專項經費,争取國際援助項目,重點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
本文摘自《稅收優惠政策指南》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稅務幹部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本書導論部分詳細介紹了稅收優惠的有關知識,第1篇和第2篇分別分行業、分地區對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系統整理和分類,第3篇對企業重組改制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專題介紹。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