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封建社會時期的香港經濟(7)
三國時期,包括香港在內的嶺南地區屬東吳孫氏政權管轄。吳末帝孫皓甘露元年(公元265年)設司鹽校尉一職,負責鹽區的生產管理工作。兼領漢代所置番禺鹽官之職,香港地區的鹽民和鹽業生產歸其管轄。到了晉代,司鹽校尉改稱司鹽都尉,這時除大奚山等離島產鹽外,今香港新界西自新田到屯門、東自沙頭角到九龍灣沿岸,都是產鹽地區。
宋代香港地區鹽業也很興旺。在九龍城南的土瓜灣到尖沙咀和將軍澳一帶設立了一個大型官辦鹽場,因為這里有山名官富山,所以鹽場命名為官富場。場置鹽官,由州管幹練官員充任。清代康熙年間編纂的《新安縣志》說:"宋時,新安縣有東莞、歸德、黃田、官富四鹽場"。加上廣東沿海的其他鹽場,產量巨大。《宋史·食貨》說:"廣州東莞、靖康等十三場,歲鬻二萬四千餘石,以給本路及西路之昭桂州,江南之安南軍。"鹽利更為驚人,仍據《宋史·食貨》:"廣州鹽倉每年課利三十萬貫以上,潮州十萬貫以上,惠州五萬貫以上,南恩州三萬貫以上。"課利收入的四成就足以供給廣東各州縣的全部開支,其豐厚的程度可以想像。宋寧宗慶元三年(公元1197年),廣東提舉鹽茶司徐安國派人前往大奚山緝捕私鹽販子,引起島上大規模的鹽民暴動,以高登為首的鹽民一度攻到廣州城下。大奚山即今之香港大嶼山,鹽民暴動竟能波及廣州城,香港地區鹽民人數之多於此可見。
明代,香港仍以產鹽著稱。當時新安縣境內分設東莞、歸德、黃田、官富等四個鹽場,各設鹽場大使,屬廣東鹽課提舉司管轄,所產之鹽經梧桐山運往廣州。今沙頭角長山古寺附近有一小徑,可穿越梧桐山直達廣東地界,據傳這條小徑就是鹽運古道之一。
清初實行"遷海"政策。因鹽場都在海邊,所以全被廢棄,從此香港地區就不再有食鹽生產了。
四、採珠
採蚌剖珠,販賣珍珠,也是封建時代香港地區的一項重要產業。
南中國海上,東沙、西沙、南沙等群島,多為珊瑚礁所組成,其自然條件利於海蚌的繁殖。鬥轉星移,潮漲潮落,海蚌逐潮北湧,沿海一帶遂有海蚌聚集,成為生產珍珠的重要地帶。在廣東,人們稱海蚌為"螺"。香港地區的大埔海和大奚山沿海一帶,螺的種類繁多,其中珍珠螺與丫螺的內壁多含珍珠。珠體圓潤明亮,可作高級飾物。以之入藥,有鎮驚安神、明目護膚之功效。其大者是上貢朝廷、饋贈親友的珍品,價格昂貴;小者則賣與藥店,以供醫用。
香港採珠業始自五代的南漢。當時大步(今大埔)到大奚山一帶沿海都是重要的採珠場所。大步採珠業名重一時,其附近一帶海域被稱為"媚珠池"。公元917年。劉`稱帝於番禺,國號大越。次年改國號為漢,史稱南漢。南漢先後有四個君主,都嗜愛珍寶,經常派人到湄珠池採珠。特別是公元958年後主劉繼位之後,王室窮極奢靡,居室宮殿都飾以玳瑁珍珠。為此他強徵能採珠者2000人,編部步隊,稱 "媚川都",a專門下海採珠。採珠者需腰拴繩索,足系石塊,深入海底數十丈,而得珠者甚少。不幸溺水而死或遇鲨魚而葬身魚腹者,不可勝數。宋開寶四年(公元971年),宋將潘美克廣州,生擒劉,南漢遂亡。開寶五年(公元972年),宋廷以採珠害民誤國,下诏廢媚川都,禁民以採珠為業。其後歷宋、元、明三代,時或官採,時或私採,時禁時弛。清康熙初年永禁官採。"遷海""复界"之後,私採者也越來越少,大埔採珠業就日漸式微了。
五、制香
生產和運銷莞香,曾是香港地區的重要產業,而且香港的地名很可能是由此而得來。
莞香是土沉香樹所產香木的一種。土沉香(Aquilaria Sinemsis)屬瑞香科常綠喬木,原產我國南方。其木材是上好的熏香料,香氣濃郁優雅,既可直接熏衣物房舍;又可制造多種香制品,自古即被人們所喜愛。騷人墨客詠歎之詞,不可勝數。因為這種樹所產香木的氣味、用途與原產泰國、印度、越南的沉香(Aquilaria
本文摘自《香港經濟史》
香港經濟史:公元前約4000--公元2000年香港人類社會的產生和發展至今已有約六千年的歷史,但有關香港經濟史的論述則只散見於部分論文和書籍的少數章節中,各方面都希望有一部香港經濟通史的專著問世。有鑒於此盧受採教授在其女兒盧冬青碩士的協助下歷時三載數易其稿,終於完成了呈獻在讀者面前的這部《香港經濟史》。本書史料豐富立論嚴謹,條理清楚文筆流畅。這部專著在時間跨度資料廣度和理論深度方面,都盡可能符合詳盡真實客觀準確的原則,可謂古今中外第一部香港經濟通史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