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股票交易產生的股權變動(2)
例1?10:接1?9例,S公司將20 000股普通股向集團外分別以每股5元、6元和4元出售,售出後珠江公司在S公司所占的股權比例、長期股權投資額分別如下:
售價5元售價6元售價4元
S公司的股東權益(增發後)600 000620 000580 000
珠江公司所占的股權比例50%50%50%
增發後珠江公司在S公司中的權益300 000310 000290 000
增發前珠江公司在S公司中的權益300 000300 000300 000
珠江公司在S公司中權益的增加(或減少)010 000(10 000)
根據上面的計算可以看出,當子公司對集團外的主體發行股票時,珠江公司在S公司的股權比例就會降低(而不論按何種價格發行)。同時,當S公司按股票的賬面價值進行發行時,珠江公司在S公司的權益就不會產生變化,即珠江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餘額不變;但當子公司不按股票的賬面價值進行發行時,珠江公司在S公司的權益就會產生變化(增加或減少),即珠江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餘額改變了。對母公司股權比例降低的處理,一般是通過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資本公積來進行的,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美國SEC允許在某些限制條件下,母公司對子公司對外發行股票的交易,確認損益。但這種對於股票發行的資本交易確認損益的做法,不符合傳統損益確認的原則。第一種(售價5元):
不作處理。
第二種(售價6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10 000
貸:資本公積10 000
第三種(售價4元):
借:資本公積1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 000
(3)按現有比例向原股東發行。如果子公司是按現有比例向原股東發行股票,則不論採用什麼價格,都不需要調整資本公積,也不會產生購買商譽,因為增加的投資必然等於按比例購買增發股份所獲得的賬面價值增(減)額。
2?子公司股份回購
當子公司回購自身的股票時,會使子公司的股東權益及流通在外的股數減少。這種回購可以向多數股東進行,也可以向少數股東進行。向多數股東回購的會計處理類同於前面所講的母公司出售股份的會計處理。向少數股東回購股份,會使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權比例增加,但不同的回購價格對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影響不同(即母公司在子公司股東權益中占有的份額)。當子公司按股票的賬面價值回購時,母公司在子公司股東權益中的份額就不會發生變化;當子公司不按股票的賬面價值回購時,母公司在子公司股東權益中的份額就會發生變化(增加或減少),相應地,一方面要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帳戶,另一方面要調整資本公積帳戶。
例1?11:珠江公司擁有S公司60%的股權,2005年1月1日,S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為100 000股(每股面值1元),股東權益為500 000元,假定S公司於2005年1月2日分別以5元、6元和4元向珠江公司以外的股東回購10 000股普通股,回購後珠江公司在S公司所占的股權比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或減少)額分別如下:
回購價5元回購價6元回購價4元
S公司的股東權益500 000500 000500 000
減:庫藏股(成本)50 00060 00040 000
回購後的股東權益450 000440 000460 000
珠江公司所占股權比例6/96/96/9
回購後珠江公司在S公司中的權益300 000293 333?306 667
6/9=60 000/(100 000-10 000)。
?293 333=440 000×6/9。三種情況的會計處理如下:
第一種(售價5元):
不作處理。
第二種(售價6元):
借:資本公積6 667
貸:長期股權投資6 667
第三種(售價4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6 667
貸:資本公積6 667
子公司淨資產的賬面價值會因其經營情況而變化,如果子公司對回購的股份重新出售,則母公司應根據出售時子公司淨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會計處理。對於小額的庫藏股的交易,常會有一買一賣相互抵消的情況,這種情況下不需進行調整。
3?子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和進行股票分割
子公司股票分割既不影響子公司的淨資產,也不影響母公司和子公司少數股東的權益,因此,股票分割不進行任何會計處理。
股票股利不會對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權益產生任何影響,但在合並抵消中,子公司淨資產的結構會發生改變。因而相應地,合並抵消分錄中的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金額會發生變化。
本文摘自《財務會計研究前沿》
“會計學研究生系列規劃教材”是由廈門大學原副校長吳水澎、廈門大學副校長吳世農、暨南大學副校長王華、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黃世忠牽頭組織全國相關院校的權威專家教授共同編寫,為會計專業研究生核心課教材。教材基本涵蓋了會計專業研究生所需掌握和了解的會計理論、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國際會計專題研究、信息化環境下會計與審計研究等諸多內容。本書立足於國內外現有研究文獻,把握財務會計學科的發展脈絡,為研究生提供財務會計基本理論與方法的研究現狀、發展趨勢或研究空間,以便訓練或培養研究生的研究思維、研究方法和獨立研究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