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髒活兒——常見的渾人舉動
1.人身侮辱
2.侵犯他人的“私人領域”
3.突如其來的身體接觸
4.言語或肢體上的威脅和要挾
5.猥亵下流的“笑話”或“奚落”
6.電子郵件騷擾
7.貶損受害者的地位,使之丢臉
8.習慣性地當衆羞辱他人,或是貶低對方身份
9.無禮的插嘴
10.兩面三刀
11.擺臭臉
12.對他人視若無睹
同事悄聲挖苦我的不愉快經歷,道破了偶發性渾人和公認渾人之間的區別。僅靠一兩件類似的事情就說別人是個公認渾人,這不夠客觀;我們只能說這是個偶發性渾人。所以,我把故事里的同事稱做是偶發性渾人;要給她貼上公認渾人的帽子,我們還需要更多的證據。實際上,我們大部分人多多少少都做過混賬事;比如我,也冒犯過不少人。我有一回沖著職員大發脾氣,因為我誤以為她想霸占我們小組的辦公室。我給她發了一封侮辱郵件,還轉發給她的上司和下屬。她跟我說,“你把我氣哭了。”我後來向她道了歉。雖說以後我再也沒蓄意打擊過別人,可對那次混賬舉動,我仍舊深感愧疚。(如果你一輩子從沒幹過混賬事,請務必即刻與我聯繫。我實在很想知道,如此了不得的非人類壯舉,你到底是怎麼完成的。)
想戴上公認渾人這頂帽子,可要難得多:要有某種一以貫之的模式,一個接一個地輕視別人、貶低別人、羞辱別人、壓抑別人,讓別人覺得人生無望,自尊受傷;也就是說你得劣迹斑斑,惡貫滿盈。心理學家按行為的一致性(不分時間地點),對狀態(短暫的感覺、想法和舉動)和個性(持久的個人性格)做了區分——要是有人連續冒犯多個受害者,那就是公認的渾人。
倘若我們的職場鼓勵人人做渾人,尤其是鼓勵那些“最棒的”、“最有權力”的家伙做渾人,那麼,在此種不當的環境壓力之下,我們每個人都有做渾人的潛質。雖說我們應當盡量謹慎地使用這個詞,但有些人的確是自讨的,因為他們無時無刻不在折騰別人。“鏈鋸”艾爾R26;鄧拉普(Al Dunlap)就是個臭名昭著的渾人。此公是光束公司(Sunbeam)前任CEO,寫過一本書,叫《玩真的》(Mean Business),他侮辱員工的事情數不勝數。鄧拉普在商界以兇狠出名,他每接管一個公司就大力裁員,炒高公司股價,所以得了“鏈鋸”的绰號。他接管光束公司後,作假欺騙,大幅裁員,把公司帶到潰敗邊緣,最終被董事會開除。——譯者註記者約翰R26;拜恩斯(John Byrne)給他寫過傳,書名叫《一個真實的企業家的故事》(Chainsaw),在書中,光束公司的一位高級主管這麼形容鄧拉普,“他能像只狗一樣沖著你狂吠幾個小時……他怒吼,他咆哮,他尖叫。他居高臨下,傲慢無禮,一碰就炸。”
還有一位公認渾人,是制片人斯科特R26;魯丁(Scott Rudin),據說他是好萊塢最卑鄙的大佬。按《華爾街時報》的估計,在2000—2005年之間,他炒掉了250個私人助理;魯丁自己說是119人(不過他坦白說,他沒把幹了不到兩個星期的助理算進去)。前助理們對時報控訴說,魯丁習慣性地朝他們大吼大叫——有一位助理說,他被炒掉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為他給魯丁送錯了早餐鬆餅。魯丁先生自己全然忘了此事,可他也承認,這種情況“完全可能”。電子雜志《沙龍》(Salon)採訪了另一位前助理,她早晨六點半接到魯丁打來的電話,讓她提醒自己給安吉里卡R26;休斯頓(Anjelica Huston,美國女明星)送花,慶祝後者的生日。當天上午十一點,魯丁把助理叫進辦公室,咆哮說,“混賬!你居然忘了提醒我給安吉里卡R26;休斯頓送花!”這位前助理還說,“自動門合上了,他的身影慢慢消失。我最後看見的是他的手指頭,輕蔑地朝我揮了一下,把我趕了出去。”
會做這種事的,倒也不光是男人。根據《紐約時報》的報道,沃納科公司(Wachner)的前CEO琳達R26;瓦奇納(Linda Wachner),酷愛當衆挖苦沒完成業績,或是“沒能讨好她”的下屬。沃納科瑜珈衫分公司的前總裁克莉斯R26;海因(Chris Heyn)告訴《紐約時報》,“要是你沒能凑夠數,她會扒光你的“衣服”,讓你覺得自己赤身裸體,可怕極了。”另一位前雇員說,瓦奇納的辱罵經常“對人不對事,拿別人性別、種族和宗教開涮的時候特別多。”
成日挖苦下屬的可不光是這些有名的大老闆。《哈佛商業評論》上那篇小文發表之後,我收到很多控訴老闆常年累月侮辱部下的電子郵件。看,有位來自蘇格蘭的讀者這麼說,“我認識位女士,她老闆可怕極了。她工作的地方,辦公室很小,沒有洗手間。她懷了身孕,得經常去廁所。她只好借用隔壁商店的廁所,可老闆覺得她去的次數太多了,索性把這全算進了她的休息/午餐時間!”一位從前在某大型公用事業單位做秘書的讀者告訴我,她辞職是因為老闆(女!)老是愛撫摸她的肩膀,撩弄她的頭髮。
?下內容引自《惡老闆與慫下屬》(Brutal Bosses and Their Prey),作者哈維R26;霍恩斯坦(Harvey Hornstein)採訪了一位當衆受辱的被害人:
“比利,”他站在門口說,好讓大廳里每個人都清清楚楚地看見聽見。“比利,這玩意兒要不得,完全要不得。”他說著,把手里的報告揉做一團。那可是我辛辛苦苦做出來的啊。他一頁一頁地把報告揉成團兒,在衆目睽睽下,像扔垃圾一般把它們甩進我的辦公室。接著他又大聲說,“垃圾,打哪兒來,打哪兒去。”我想說話,可他打斷我。“你給了我一堆垃圾,這下你得負責清理幹淨。”我忍辱照做了。我看見旁人都撇開了目光,因為他們為我感到尴尬。他們不願見到眼前發生的這一幕:一個36歲的老男人,穿著體面的三件套西服,當著老闆的面,卑躬屈膝地收拾地上的廢紙。
如果這些故事屬實,那以上這些老闆都可算成渾人,因為他們不斷對為自己工作的人,尤其是自己的下屬做出卑鄙行徑。這就回到了我們先前提出的測試二上:那個有待驗證的渾人是不是專愛整治比他要弱小的人?不怎麼招惹比他強大的人?我那位同事在斯坦福畢業典禮上的舉動之所以算混賬行為,因為那時候,此人資歷比我深,權勢也比我大。
從上級對下級的態度來判斷此人性格好壞,並不是我憑空編造出來的想法。維珍傳媒帝國(Virgin)的創辦人理查德R26;佈蘭森爵士(Sir Richard Branson),在為真人秀節目“速成億萬富翁”(Rebel Billionaire)篩選參與者的時候,就使用過類似的方法進行測試。此節目是為了跟美國地產大亨唐納R26;川普(Donald Trump)的熱門秀“學徒”(The Apprentice)唱對台戲。第一集,佈蘭森喬裝打扮成腿腳不靈便的老司機,到機場去接參賽選手——有兩個家伙以為他真的只是個“不相幹”的閑雜人等,對他態度極其惡劣,佈蘭森當即把他們踹出了局。
好了,這又是一個偶發性渾人和公認渾人的區別之處——只要一有機會,公認的渾人就會朝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放毒,但絕少,甚至從不對比自己有權勢的人來這套。要是國會的調查不虛,那麼,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約翰R26;博爾頓(John R. Bolton)就符合此一標準。當時,博爾頓還沒通過國會的審核,總統小佈什就命他上任,此舉引得衆說紛纭,一時間鬧得滿城風雨。媒體痛批博爾頓對同事施以心理虐待的行徑。比如,梅樂迪R26;唐塞爾(Melody Townsel)作證說,自己在1994年為美國國際開發總署駐莫斯科辦事處工作期間受了博爾頓的羞辱。她當時是建築承包商,曾對博爾頓(當時是律師)抱怨他代理的客戶無能。打那以後,博爾頓屢次對她做出卑鄙舉動。
2005年,唐塞爾寫信給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反映情況,她控訴“博爾頓先生竟然在國外一家酒店的大堂里追著我打——朝我扔東西,往我的門縫里塞紙條威脅我,他的行為簡直像個瘋子。”“在我等待新任命的兩個星期里……約翰R26;博爾頓對我緊追不放,態度之惡劣,令人歎為觀止。我只好躲回酒店房間,閉門不出。就這樣他還不肯放過我,他常常跑來狠敲我的門,大呼小叫地威脅我。”唐塞爾還說,“他當著兩位團隊領導的面,對我的體重、穿著和性別說三道四。”
委員會還收集了其他人的證詞,其中,博爾頓從前的下屬,同為共和黨人的卡爾R26;福特(Carl Ford Jr.)形容他是個“媚上欺下的家伙”。在我看來,要是這些報告當真,那博爾頓就是個當之無愧的公認渾人,因為他的行徑素來惡劣,並不是因為心情不好偶然發作那麼一兩次。
持有類似想法的不止我一人。《鄉村之聲》雜志(The Village Voice)曾刊登過一篇文章,名為“通緝:混賬聯合國大使”。文章指出,“約翰R26;博爾頓離間同事、奚落屬僚之舉,證據確鑿,惡行昭彰。”
對同事冷漠的員工、恃強淩弱的職場惡人……不明理的上司。承認吧,每個辦公室都有粗魯、自私、根本不在乎自己踩了誰的員工。他們會把你氣得火冒三丈,大叫“渾人”! 大到谷歌、英特爾、西南航空公司、美國國際開發總署,小到律師事務所、酒吧、實驗室,每個組織都有與“渾人”交戰的戰場……
2.侵犯他人的“私人領域”
3.突如其來的身體接觸
4.言語或肢體上的威脅和要挾
5.猥亵下流的“笑話”或“奚落”
6.電子郵件騷擾
7.貶損受害者的地位,使之丢臉
8.習慣性地當衆羞辱他人,或是貶低對方身份
9.無禮的插嘴
10.兩面三刀
11.擺臭臉
12.對他人視若無睹
同事悄聲挖苦我的不愉快經歷,道破了偶發性渾人和公認渾人之間的區別。僅靠一兩件類似的事情就說別人是個公認渾人,這不夠客觀;我們只能說這是個偶發性渾人。所以,我把故事里的同事稱做是偶發性渾人;要給她貼上公認渾人的帽子,我們還需要更多的證據。實際上,我們大部分人多多少少都做過混賬事;比如我,也冒犯過不少人。我有一回沖著職員大發脾氣,因為我誤以為她想霸占我們小組的辦公室。我給她發了一封侮辱郵件,還轉發給她的上司和下屬。她跟我說,“你把我氣哭了。”我後來向她道了歉。雖說以後我再也沒蓄意打擊過別人,可對那次混賬舉動,我仍舊深感愧疚。(如果你一輩子從沒幹過混賬事,請務必即刻與我聯繫。我實在很想知道,如此了不得的非人類壯舉,你到底是怎麼完成的。)
想戴上公認渾人這頂帽子,可要難得多:要有某種一以貫之的模式,一個接一個地輕視別人、貶低別人、羞辱別人、壓抑別人,讓別人覺得人生無望,自尊受傷;也就是說你得劣迹斑斑,惡貫滿盈。心理學家按行為的一致性(不分時間地點),對狀態(短暫的感覺、想法和舉動)和個性(持久的個人性格)做了區分——要是有人連續冒犯多個受害者,那就是公認的渾人。
倘若我們的職場鼓勵人人做渾人,尤其是鼓勵那些“最棒的”、“最有權力”的家伙做渾人,那麼,在此種不當的環境壓力之下,我們每個人都有做渾人的潛質。雖說我們應當盡量謹慎地使用這個詞,但有些人的確是自讨的,因為他們無時無刻不在折騰別人。“鏈鋸”艾爾R26;鄧拉普(Al Dunlap)就是個臭名昭著的渾人。此公是光束公司(Sunbeam)前任CEO,寫過一本書,叫《玩真的》(Mean Business),他侮辱員工的事情數不勝數。鄧拉普在商界以兇狠出名,他每接管一個公司就大力裁員,炒高公司股價,所以得了“鏈鋸”的绰號。他接管光束公司後,作假欺騙,大幅裁員,把公司帶到潰敗邊緣,最終被董事會開除。——譯者註記者約翰R26;拜恩斯(John Byrne)給他寫過傳,書名叫《一個真實的企業家的故事》(Chainsaw),在書中,光束公司的一位高級主管這麼形容鄧拉普,“他能像只狗一樣沖著你狂吠幾個小時……他怒吼,他咆哮,他尖叫。他居高臨下,傲慢無禮,一碰就炸。”
還有一位公認渾人,是制片人斯科特R26;魯丁(Scott Rudin),據說他是好萊塢最卑鄙的大佬。按《華爾街時報》的估計,在2000—2005年之間,他炒掉了250個私人助理;魯丁自己說是119人(不過他坦白說,他沒把幹了不到兩個星期的助理算進去)。前助理們對時報控訴說,魯丁習慣性地朝他們大吼大叫——有一位助理說,他被炒掉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為他給魯丁送錯了早餐鬆餅。魯丁先生自己全然忘了此事,可他也承認,這種情況“完全可能”。電子雜志《沙龍》(Salon)採訪了另一位前助理,她早晨六點半接到魯丁打來的電話,讓她提醒自己給安吉里卡R26;休斯頓(Anjelica Huston,美國女明星)送花,慶祝後者的生日。當天上午十一點,魯丁把助理叫進辦公室,咆哮說,“混賬!你居然忘了提醒我給安吉里卡R26;休斯頓送花!”這位前助理還說,“自動門合上了,他的身影慢慢消失。我最後看見的是他的手指頭,輕蔑地朝我揮了一下,把我趕了出去。”
會做這種事的,倒也不光是男人。根據《紐約時報》的報道,沃納科公司(Wachner)的前CEO琳達R26;瓦奇納(Linda Wachner),酷愛當衆挖苦沒完成業績,或是“沒能讨好她”的下屬。沃納科瑜珈衫分公司的前總裁克莉斯R26;海因(Chris Heyn)告訴《紐約時報》,“要是你沒能凑夠數,她會扒光你的“衣服”,讓你覺得自己赤身裸體,可怕極了。”另一位前雇員說,瓦奇納的辱罵經常“對人不對事,拿別人性別、種族和宗教開涮的時候特別多。”
成日挖苦下屬的可不光是這些有名的大老闆。《哈佛商業評論》上那篇小文發表之後,我收到很多控訴老闆常年累月侮辱部下的電子郵件。看,有位來自蘇格蘭的讀者這麼說,“我認識位女士,她老闆可怕極了。她工作的地方,辦公室很小,沒有洗手間。她懷了身孕,得經常去廁所。她只好借用隔壁商店的廁所,可老闆覺得她去的次數太多了,索性把這全算進了她的休息/午餐時間!”一位從前在某大型公用事業單位做秘書的讀者告訴我,她辞職是因為老闆(女!)老是愛撫摸她的肩膀,撩弄她的頭髮。
?下內容引自《惡老闆與慫下屬》(Brutal Bosses and Their Prey),作者哈維R26;霍恩斯坦(Harvey Hornstein)採訪了一位當衆受辱的被害人:
“比利,”他站在門口說,好讓大廳里每個人都清清楚楚地看見聽見。“比利,這玩意兒要不得,完全要不得。”他說著,把手里的報告揉做一團。那可是我辛辛苦苦做出來的啊。他一頁一頁地把報告揉成團兒,在衆目睽睽下,像扔垃圾一般把它們甩進我的辦公室。接著他又大聲說,“垃圾,打哪兒來,打哪兒去。”我想說話,可他打斷我。“你給了我一堆垃圾,這下你得負責清理幹淨。”我忍辱照做了。我看見旁人都撇開了目光,因為他們為我感到尴尬。他們不願見到眼前發生的這一幕:一個36歲的老男人,穿著體面的三件套西服,當著老闆的面,卑躬屈膝地收拾地上的廢紙。
如果這些故事屬實,那以上這些老闆都可算成渾人,因為他們不斷對為自己工作的人,尤其是自己的下屬做出卑鄙行徑。這就回到了我們先前提出的測試二上:那個有待驗證的渾人是不是專愛整治比他要弱小的人?不怎麼招惹比他強大的人?我那位同事在斯坦福畢業典禮上的舉動之所以算混賬行為,因為那時候,此人資歷比我深,權勢也比我大。
從上級對下級的態度來判斷此人性格好壞,並不是我憑空編造出來的想法。維珍傳媒帝國(Virgin)的創辦人理查德R26;佈蘭森爵士(Sir Richard Branson),在為真人秀節目“速成億萬富翁”(Rebel Billionaire)篩選參與者的時候,就使用過類似的方法進行測試。此節目是為了跟美國地產大亨唐納R26;川普(Donald Trump)的熱門秀“學徒”(The Apprentice)唱對台戲。第一集,佈蘭森喬裝打扮成腿腳不靈便的老司機,到機場去接參賽選手——有兩個家伙以為他真的只是個“不相幹”的閑雜人等,對他態度極其惡劣,佈蘭森當即把他們踹出了局。
好了,這又是一個偶發性渾人和公認渾人的區別之處——只要一有機會,公認的渾人就會朝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放毒,但絕少,甚至從不對比自己有權勢的人來這套。要是國會的調查不虛,那麼,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約翰R26;博爾頓(John R. Bolton)就符合此一標準。當時,博爾頓還沒通過國會的審核,總統小佈什就命他上任,此舉引得衆說紛纭,一時間鬧得滿城風雨。媒體痛批博爾頓對同事施以心理虐待的行徑。比如,梅樂迪R26;唐塞爾(Melody Townsel)作證說,自己在1994年為美國國際開發總署駐莫斯科辦事處工作期間受了博爾頓的羞辱。她當時是建築承包商,曾對博爾頓(當時是律師)抱怨他代理的客戶無能。打那以後,博爾頓屢次對她做出卑鄙舉動。
2005年,唐塞爾寫信給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反映情況,她控訴“博爾頓先生竟然在國外一家酒店的大堂里追著我打——朝我扔東西,往我的門縫里塞紙條威脅我,他的行為簡直像個瘋子。”“在我等待新任命的兩個星期里……約翰R26;博爾頓對我緊追不放,態度之惡劣,令人歎為觀止。我只好躲回酒店房間,閉門不出。就這樣他還不肯放過我,他常常跑來狠敲我的門,大呼小叫地威脅我。”唐塞爾還說,“他當著兩位團隊領導的面,對我的體重、穿著和性別說三道四。”
委員會還收集了其他人的證詞,其中,博爾頓從前的下屬,同為共和黨人的卡爾R26;福特(Carl Ford Jr.)形容他是個“媚上欺下的家伙”。在我看來,要是這些報告當真,那博爾頓就是個當之無愧的公認渾人,因為他的行徑素來惡劣,並不是因為心情不好偶然發作那麼一兩次。
持有類似想法的不止我一人。《鄉村之聲》雜志(The Village Voice)曾刊登過一篇文章,名為“通緝:混賬聯合國大使”。文章指出,“約翰R26;博爾頓離間同事、奚落屬僚之舉,證據確鑿,惡行昭彰。”
本文摘自《論渾人》
對同事冷漠的員工、恃強淩弱的職場惡人……不明理的上司。承認吧,每個辦公室都有粗魯、自私、根本不在乎自己踩了誰的員工。他們會把你氣得火冒三丈,大叫“渾人”! 大到谷歌、英特爾、西南航空公司、美國國際開發總署,小到律師事務所、酒吧、實驗室,每個組織都有與“渾人”交戰的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