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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5 23:09:26
當然,實業出身的蔣泉龍可能做夢也沒想到上市能帶來如此多的光環和實惠,蔣泉龍更是以持股70%的股份折合身家11?9億元,位列2001年《福佈斯》中國內地富豪榜第39位,“稀土富豪”的名號在香港很是出名,文化程度不高的蔣泉龍被媒體稱作“玩轉資本魔方的高手”。
智維律師評析:
特定的時代,造就特定的英雄。歷史往往在其中給我們開盡了我們始料不及的玩笑。很多的證券領域高材生可能終其一生,還不一定對資本市場有多麼充分的理解,更不可能成為所謂的資本高手,而一個小學沒有畢業的人物卻傾然間成為“玩轉資本魔方的高手”。不知道這是一個玩笑還是一個悲哀。
但是,故事終究是故事,玩笑終歸是玩笑,玩笑和故事只能講述一時,虛構的成分畢竟要成為故事和玩笑的主料,蔣泉龍也是如此,罩在他頭頂上的光環不可能永遠不退去色彩,當一切都揭開時,我們又不禁啞然失笑。
惹火燒身:禍起神秘舉報信
一封舉報信讓蔣泉龍陷入麻煩。
2002年11月左右,香港聯交所收到一封關於新威集團公司的投訴信,直指中國稀土業績虛假。
據媒體傳言,該信經由港府高層轉至香港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信的內容直指中國稀土的稀土類銷售額有虛增。
對此問題,新威集團依然信誓旦旦:2000年以後,中國稀土的賬務絕對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
2002年5月下旬,國內一家財經媒體撰文指出,經其調查了解,確信中國稀土存在虛增業績的情況。隨後,中國稀土公告聲稱,聯交所已就該信件對公司進行若幹查究,但同時又表示,報道並無憑證、毫無根據地捏造事實已構成诽谤。
2003年7月4日,香港證監會罕有地發表聲明表示:“本會的法規執行部在2003年5月20日,著手對中國稀土的事務進行查訊,有關查訊仍在繼續。”
香港證監會的此番聲明緣起中國稀土董事長蔣泉龍言語不慎,蔣於6月底向傳媒透露,早於2007年11月已被監管機構調查,稱公司“正被監管機構全方位的摸底”,這可能令公衆誤以為有關調查已經完結。
而此前香港聯交所曾要求中國稀土就此發出公告,澄清該公司正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79條,即懷疑上市公司可能有涉及詐騙或失當行為等情況接受查訊,但這一要求遭到中國稀土拒絕。因此,香港證監會少有地“親自出面”公佈事件。
2003年7月6日,中國稀土終於發出通告,確認正在接受調查;不過,中國稀土卻將拒絕香港聯交所要求刊登公告的責任歸於香港證監會,表示是為了遵守保密責任。
知悉原委的香港輿論嘩然,香港媒體指出,中國稀土以“保密責任”為由,拒絕披露被調查的事情是欠缺依據的,因為當事情已經被傳媒廣泛報道,尤其是證監會主動披露此事時,被調查方更不能以“保密原則”為由而不作披露。
尤其引人矚目的是,蔣泉龍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聲稱“我認為公司上市難免有點水分,比如80%是真的,20%可能有水分,上市後要將這20%的水分甩幹,這是正常現象”,蔣泉龍似乎已經對自己註水的行為“供認不諱”。
香港媒體對中國稀土的質疑之一是,1999年中國稀土的招股書所披露的上市前的業績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著虛構業績上市?
中國稀土招股書披露該公司1998年的稀土銷售額為3?0775億元,而質疑則引用江蘇省稀土辦的統計數字:1998年全江蘇稀土企業實現銷售收入5?84億元。其中包括了比較大的企業有七八家,江陰加華、溧陽方正、中國稀土等都在其列。中國稀土怎麼可能一家就獨占了3億元之多呢?
蔣泉龍似乎對於非他本人公佈的數字採取一概否認的態度,再一次否認江蘇省稀土辦的數字,認為遠遠不止5?84億元,稱江蘇省稀土辦的數字是按照分配的計劃上報的,不是全江蘇稀土企業的實際產量。
至於由《稀土企業與市場》和中國稀土行業協會提供的中國稀土實際產量和銷售額等數字,蔣泉龍表示,報給稀土行業協會產量和銷售額是與繳納的會費相關的,因此自己少報了。
此次中國稀土事件中,香港交易所曾經要求中國稀土發佈公告,澄清其正在被香港證監會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79條進行查訊的事實;但中國稀土則援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78條(一)“保密責任”,拒絕發出公告。雙方一時僵持不下。
果不其然,蔣泉龍的中國稀土在衆多掮客“豪華包裝”順利上市後,終於露出了破綻。或許,在中國稀土上市時,蔣泉龍還根本不知道“上市”為何物、如何“包裝”?以及“包裝”將會觸犯多大的法律等。
但是,從蔣泉龍的對香港證券監管法規的運用(無論是否為他自己親自應用),可以看出蔣泉龍還是有一點點法律的意識的,只不過,這種法律的意識來的稍微晚了點,是因為要抵制或對抗法律而擁有的法律意識。這時的覺醒,畢竟已經晚了!
深陷泥潭:拿什麼來拯救你
中國稀土彼時已是一盆渾濁之水。但是蔣泉龍依然曾有信心地說:清者自清,但需要時間去沉澱。
歷經磨難而出的2002年年報,中國稀土集團總資產達10?29億港幣,總負債為7527萬港幣,淨資產為9?38億港幣,營業額為4?68億港幣,淨利潤為4103萬港幣,較2001年跌了71%,中國稀土業績大幅度縮水。
中國稀土是否具備較強的業績能力,還有待於時間驗證。但是,業內人士認為蔣泉龍的危機似乎並不會就此結束。
相關人士對蔣泉龍“資本魔手”技藝進行了如下分析:
作為一家當年並非特別顯眼的稀土企業,可以有如此衆多的資本高人相助上市,並一舉找準誘人的股市概念,從而成為被熱捧的對象;中國稀土原屬戴帽鄉鎮企業,但經過令人眼花缭亂的股權轉換而順利蛻變成一家大股東在BVI註冊成立的公司,同時,蔣和家人仍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如此複雜的資本運作,不可能是蔣的資本魔手,而是蔣背後的“魔手”。
只讀過4年半書的蔣泉龍幾乎不可能具有開創性駕馭中國稀土登入港股的資本財技,那麼,香港證監會要追究的是,中國稀土前世今生與其老闆蔣泉龍以及蔣泉龍背後的資本魔手到底有著怎樣暧昧而清晰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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