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資源稅的部門規章(7)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四川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經研究決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將你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2.5元。
摘自財稅[2006]13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河北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經研究決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將你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3元。
摘自財稅[2006]137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焦煤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為促進焦煤的合理開發利用,經國務院批準,自2007年2月1日起,將焦煤的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確定為每噸8元。
摘自財稅[2007]1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快煤層氣抽採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為加快推進煤層氣資源的抽採利用,鼓勵清潔生產、節約生產和安全生產,經國務院批準,現就鼓勵煤層氣抽採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煤層氣抽採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抽採銷售煤層氣實行增值稅先徵後退政策。先徵後退稅款由企業專項用於煤層氣技術的研究和擴大再生產,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煤層氣是指賦存於煤層及其圍岩中與煤炭資源伴生的非常規天然氣,也稱煤礦瓦斯。
本書旨在說明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地方稅的有關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共分為十篇,分別介紹了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十個稅種的基本理論、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和會計處理。
本書內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
經研究決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將你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2.5元。
摘自財稅[2006]13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河北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經研究決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將你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3元。
摘自財稅[2006]137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焦煤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為促進焦煤的合理開發利用,經國務院批準,自2007年2月1日起,將焦煤的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確定為每噸8元。
摘自財稅[2007]1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快煤層氣抽採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為加快推進煤層氣資源的抽採利用,鼓勵清潔生產、節約生產和安全生產,經國務院批準,現就鼓勵煤層氣抽採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煤層氣抽採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抽採銷售煤層氣實行增值稅先徵後退政策。先徵後退稅款由企業專項用於煤層氣技術的研究和擴大再生產,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煤層氣是指賦存於煤層及其圍岩中與煤炭資源伴生的非常規天然氣,也稱煤礦瓦斯。
本文摘自《資源稅、財產稅、行為稅》
本書旨在說明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地方稅的有關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共分為十篇,分別介紹了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十個稅種的基本理論、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和會計處理。
本書內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