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聲玉振(11)

    中國書法本質上反映人的文化結構和精神追求

    書法是中國文化最貼切、最透彻的一種藝術形式的文化象徵。書法與中國文化的聯繫是緊密而深入的。書法首先關涉到人的文化心理,它在本質上反映人的文化結構和精神追求;其次,人是社會性的,書法是主客體互相作用的產物,書法不僅體現人的主觀需求,也折射客觀的社會文化環境。對傳世書迹的解讀,具有豐富的層次性。用闡釋學的觀點來說,書法是超越時空、傳於後世的文化符號,而它所代表的文化含義不是一目了然的,唯有再現當時的歷史文化環境,才能較好地把握已經隐沒的文化意義。從接受學理論的角度來說,人在理解書法及其相關的文化之前,其預先具有的文化習慣、概念系統、主觀假設等因素形成一種“前理解”思維。在書法藝術的解讀、接受、表現等環節中,文化始終是一種核心力量。書法藝術是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表現一種輕靈超脫的意志,抒發書寫者在中國文化熏染之下生成的情味意緒,表達人的情緒、感覺、智慧和理想。

    2002年1月27日於玉溪市國稅局住宅

    學習和鑒賞書法應把握陰陽統一的極致藝術規律

    對書法藝術的特點有很多論述,我認為:書法是陰陽統一的極致藝術。它通過一白一黑,一動一靜,一剛一柔的藝術手法,極致地表現出人的心靈、自然的靈動,充滿著人類和自然辯證法。

    書法作為藝術,是通過線條的多種組合來表現作者的審美意念的。書法的線條,是由最初具有生命意味的形象、具象發展成為一種抽象、表現性的線條的,這種線條的書寫必然具備情感和韻律的因素而帶來較強的藝術表現力。幾千年來依附於漢字的演變,由象形的圖案轉化為具象的結合,繼而又變為各種優美符號的組合,又經過數千年來無數書法家對線長和圖案化的不斷地帶有個性化的加工,創造出一個個獨立、獨特的具備自身規律性要求和審美意趣的作品,形成了完整的理論指導實踐的歷史延承體系,使這門藝術融入到中國文化的主流之中。數千年來,書法家們利用這門藝術,將自己內心深處的那種藝術氣質引發出來、表現出來,將這種賞心悅目和自我的藝術氣質傳達給同類愛好者,給人們帶來了藝術的享受,形成了良好的社會藝術互動。這也許就是現當代熱愛書法的人們之多的原因所在吧!

    書法藝術在發展過程中,共形成了五種主要書體。按出現的時間順序來劃分,可分為篆、隸、草、行、楷;按書寫狀況分,又可分為以靜態為主的篆、隸、楷和以動態為主的行、草。正如劉熙載在《藝概》中所說的:“書凡兩種:篆、分、正為一種,皆詳而靜者也;行、草為一種,皆簡而動者也。”

    

本文摘自《盛天下之理鑒世間之事》


第六章 金聲玉振(11)   《天鑒》是作者二十年的學習心得、生活體驗和履職感悟,涉獵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諸多方面。作者將中國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有機結合,基於實踐的探索和理論的思考,娓娓道出治國理政之道、養身正家之道、仁醫仁術之道。內蘊真、善、美,外顯情、理、志,充分表達了至真的認識、至善的行為和至美的追求,充分表現了作者的激情、理性和意志力。何謂“天鑒”?乃“素心真履,天人共鑒;盛天下之理,鑒世間之事”之謂也。“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中國歷代知識分子所最尊崇的信條,在本書中得到了具體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