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國來華工作人員,由外國派出單位發給包幹款項,其中包括個人工資、公用經費(郵電費、辦公費、廣告費、業務上往來必要的交際費)、生活津貼費(住房費、差旅費),凡對上述所得能夠劃分清楚的,可只就工資薪金所得部分按照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摘自財稅[1980]189號
解析:上述通知是對關於外國來華工作人員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規定。特殊人員,尤其是對我國進行援助的人員,其取得的工資、補貼可以享受免稅待遇,外國來華文教專家,由於也是對我國教育事業的支持,因此,其免費享受的“三包”待遇可以免稅。外國來華留學生的獎金、生活津貼免稅,這也是各國的普遍做法。其他外國來華工作人員都應當按照前面所闡述的原理和方法納稅,即法定費用可以扣除,短期居住人員可以享受外國支付的工資、薪金部分免稅的待遇等。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外籍人員在中國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複
滬稅[1981]328 號文收悉。關於外籍人員在中國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為了簡化徵納手續,同意你局意見,如果納稅人臨時離境,不能在規定的申報納稅期限内返回中國的,經過本人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在離華前,暫按上月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納稅,待返華後,再辦理多退少補手續。
摘自財稅外字[1981]66號
解析:本條是關於外籍人員在中國居住期間臨時離境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解決辦法。可在離華前,暫按上月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納稅,待返華後,再辦理多退少補手續。
適用的情況為:外籍納稅人臨時離境且不能在規定的申報納稅期限内返回中國的。
適用的條件:經過本人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批準。
本文摘自《個人所得稅制度與操作實務》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和掌握個人所得稅制度以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執行和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分為三篇共六章,分別介紹了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情況、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的政策取向、基本法規、部門規章制度、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以及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詳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