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規章制度(7)

2014-08-05 08:41:37

  據了解,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或經營項目)以“人員費用”名義支付給其外籍雇員的收入,除工資、薪金外還有一些其他項目。關於對外國石油公司在華工作人員如何確定個人應稅所得額的問題,為了統一政策,現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明確 如下:

  一、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或經營項目)以“人員費用”名義支付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收入的,其人員費用扣除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明確不計入個人所得的項目後的餘額,為雇員個人的應稅所得額,按規定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除現有規定已明確的以外,下列項目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數額合理的,可不計入個人應稅所得:

  1.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實際支付給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的管家費(房屋維護費),房屋、汽車變賣損失補貼,服務期滿回國安家補貼等;

  2.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為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投保意外事故保險和傷殘保險所發生的支出。

  三、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一次性支付給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的提前退職工資,可視為“退職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以往對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外籍雇員的徵稅與本通知的規定不一致的,從今年8月1日起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摘自國稅油[1990]12號

  

  財政部關於外國來華工作人員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公佈施行之後,有關單位對外國來華工作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反映一些問題,經研究暫做如下規定:

  (一)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我國的建設項目服務的工作人員,取得的工資、生活津貼,不論是我方支付或外國支付,均可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外國來華文教專家,在我國服務期間,由我方發工資、薪金,並對其住房、使用汽車、醫療實行免費“三包”,可只就工資、薪金所得按照稅法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我方免費提供的住房、使用汽車、醫療,可免予計算納稅。

  (三)外國來華工作人員,在我國服務而取得的工資、薪金,不論是我方支付、外國支付、我方和外國共同支付,均屬於來源於中國的所得,除本通知第(一)項規定給予免稅優惠外,其他均應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對在中國境内連續居住不超過90天的,可只就我方支付的工資、薪金部分計算納稅,對外國支付的工資、薪金部分免予徵稅。

  (四)外國來華留學生,領取的生活津貼費、獎學金,不屬於工資、薪金範疇,不徵個人所得稅。

  

本文摘自《個人所得稅制度與操作實務》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和掌握個人所得稅制度以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執行和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分為三篇共六章,分別介紹了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情況、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的政策取向、基本法規、部門規章制度、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以及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詳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内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内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内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内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賬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