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2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棉紗棉佈及其制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準,棉紗、棉佈的出口退稅率由15%提高到17%。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如下:
一、調整出口退稅率的棉紗、棉佈及其制品的範圍包括目前海關稅則第6類30章、第11類52章、58章、60章至63章中的棉紗、棉佈及其制品。
二、以上貨物所對應的海關商品代碼和出口退稅率計算機文庫由國家稅務總局調整後下達。
三、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日期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上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摘自財稅[2001]208號)
3.3.1.3 關於加快紡織行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若幹意見的通知
近年來,我國紡織行業快速發展,國際競争力明顯增強。但資源、環境和貿易摩擦等制約因素加劇,行業結構性矛盾日漸突出。為保持我國紡織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加快紡織行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的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紡織行業加快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意義重大
“十五”時期是我國紡織行業快速發展的五年。2005年,我國紡織纖維加工量2 690萬噸,比“九五”末增長近一倍,占全球纖維加工量的36%以上。紡織品服裝出口1 175億美元,比“九五”末增長1.3倍,占全球紡織品服裝貿易額的24%左右。同時,紡織產業結構有所改善,國際競争力明顯增強,運行質量和效益逐年提升,市場優勝劣汰機制已經形成。紡織行業在增加就業、工業反哺農業、改善人民生活和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
隨著產業規模的擴大和市場需求的變化,國際競争更加激烈,資源、環境約束進一步加劇,行業長期積累的深層次問題日漸突出。一是自主創新能力不足。全行業研發投入不足銷售收入的1%,高新技術和高端紡織設備大部分依賴進口;品牌設計和自主營銷能力薄弱,產品出口主要是貼牌加工,自主品牌進入國際市場剛剛起步。二是結構性矛盾突出。化纖常規產品產能增長較快,而功能性、差別化纖維供應不足,配套原料發展滞後;在衣著、家用和產業用三大紡織產品中,勞動密集的服裝加工競争激烈,技術含量較高的產業用紡織品比重較低;企業小而散,市場競争力不強,大型企業普遍缺少核心技術和跨國配置資源能力;中西部差距依然較大。三是資源、環境約束對產業發展形成較大制約。棉花、化纖原料缺口不斷加大;紡織用水量已居制造業前列,而水的重複利用率卻落後於制造業平均水平;污染物超標排放現象依然存在。四是市場競争不規範。由於勞動保障、環保等法律法規執行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區、不同企業間的不公平競争,既加劇了部分地區低水平產能的擴張和原料供求矛盾,也影響了優勢企業競争力的發揮。
本文摘自《稅收優惠政策指南》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稅務幹部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本書導論部分詳細介紹了稅收優惠的有關知識,第1篇和第2篇分別分行業、分地區對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系統整理和分類,第3篇對企業重組改制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專題介紹。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