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在紀念杯賽決賽之前,高迪?溫斯登——他的兒子斯科特是梅迪辛哈特猛虎隊的隊員——站在冰球場的一側,談論他的兒子。他戴著梅迪辛哈特隊的棒球帽,穿著梅迪辛哈特隊的黑色T恤。“當他還是四五歲的時候,”溫斯登回憶說,“他和他的弟弟出去散佈,手裡也拿著曲棍球桿揮來揮去。他們能在廚房地闆上從早到晚地玩曲棍球。斯科特對曲棍球一直都非常著迷。在未成年人的曲棍球比賽中,他一直擔任球隊主力。當他初出茅廬的時候,他就已經在頂級球隊踢球。”溫斯登的情緒顯得有些緊張激動:他的兒子即將面臨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場比賽,“不管是怎樣的結局,他都需要拼盡全力。我為他感到驕傲。”
激情、天分、勤奮,所有這些都是獲得最大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但還有另外一個因素沒有說及,那就是溫斯登什麼時候開始覺得他的兒子在這方面的能力超過同齡人的?“你不知道,在同齡人當中,他處於老大的位置,他身體特別棒,在很小的時候,他便掌握了得分的訣竅。他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是球隊的隊長??????”
同齡人中的老大?是的,斯科特的生日是1月4日,1月1日之後的這三天對希望成為優秀曲棍球運動員的人來說,是絕對合適的出生時間。他是幸運者之一,假如,那時候的曲棍球體制制定者一時興起,把加拿大曲棍球註冊時間推遲到年底,那麼,他就可能只是一個坐在看台上欣賞紀念杯賽的球迷,而不是站在冰球場上的球員了。
第三章 天才的煩惱(第一部分)
“如果你遇到的是一個真正聰明的小孩,那就完全沒有必要知道他的IQ是多少。”
1.
2008年度的美國電視真人秀節目《一敵一百》 (1 vs. 100),在第五次節目請來了一位特殊嘉賓,他的名字叫克裡斯托弗?蘭根(Christopher Langan)。
和其他很多電視真人秀節目一樣,《一敵一百》也利用“誰想成為百萬富豪”這個念頭吊起觀衆胃口,提升收視率。節目的規則是組織100個普通人,扮演所謂的“挑戰者(Mob)”,這些“挑戰者”每星期都要和一位特殊的嘉賓挑戰智力,獲勝者即可獲得百萬美元的獎金。受邀請的嘉賓其智力足以應對100個普通人的挑戰——按照這個標準,在所有的嘉賓中很難再找到比克裡斯托弗?蘭根更具備這種資格的人了。
“今晚,我們的挑戰者依舊面臨著激烈的競争,”電視裡面響起了主持人的旁白,“有請克裡斯?蘭根,美國最聰明的人。”出現在攝像機鏡頭裡的,是一個健壯結實、肌肉發達的50多歲的男子。“普通人的智商是100,”主持人的旁白在繼續著,“愛因斯坦的是150,克裡斯的達到了195。現在,他滿腦子都裝滿了宇宙萬物的各種理論。他的特大號的腦殼真的能夠綽綽有餘地應對這些挑戰者,獲取百萬美鈔?《一敵一百》馬上就會揭曉這個答案。”
在瘋狂的掌聲中,蘭根大步走上舞台。
“你並不認為自己需要特別高的智商才能在《一敵一百》中取勝,是嗎?”主持人鮑勃?薩吉特(Bob Saget)問他,表情怪異地看著這位全美國最聰明的人,就像是在看實驗室的一件標本。
本文摘自《不一樣的成功啟示錄》
如果有人說某某人士的成功是因為他是一個天才,那麼本書會毫不遲疑地對他說不!因為持這種論調的人往往忽視了成功不能缺失的兩個環節:機遇和文化傳承。世上沒有不想成為人上人的人,成為卓絕群倫的社會人士是創業者的夢想,把別人的成功經歷當成鏡子是成功者的愛好,在工作中事有所成是企業員工的追求,然而,要成為卓越者,需要的不僅僅是審視自己,還需要認識自己週圍的一切事物,這樣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生長的土壤。就像海灘上長得最高的一顆橡樹,它之所以能長得最高,也許是因為它曾是一個硬殼種子,但很重要的,是它生長的土壤,它生長的地方,如果從一出生,它便被其它橡樹遮蔽了陽光,那它永遠不會長成最高的一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