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機構投資者的阿爾法》(Institutional Investors Alpha)雜志報道,對沖基金經理詹姆斯·西蒙斯在2006 年賺到了17億美元,還有兩位基金經理的年薪超過10 億美元。在那一年,收入最高的20 位基金經理的總收入超過140 億美元。一年之後,另一位對沖基金經理約翰·鮑爾森的收入約為40 億美元。
與此同時,這些基金經理還享受著豐厚的稅收優惠。例如,盡管“附帶收益”主要體現為旗下組合收益20% 的佣金,這筆收入只需繳納15% 的資本利得稅,而不是針對普通收入徵收的35% 的個人所得稅。僅僅這一點就可以為鮑爾森先生在2007年省下大約8 億美元。
國會考慮過將附帶收益一並視為普通收入進行徵稅,但金融業的遊說者總能迅速反擊,這樣做只會殺死那只下金蛋的鵝。稅改建議並不會阻止有價值的交易。如果按普通收入對附帶收益進行徵稅,那麼一筆可以為基金經理帶來100 萬美元稅後收入的交易,將變為76.5 萬美元。誰能保證,他一定會放棄這筆交易呢?對基金經理按高稅率徵稅,可以減少求職者大量湧入基金經理這個市場而造成的資源浪費,從而推動其他領域的發展。這個市場就是典型的“贏者通吃”型市場,本質上就像是一場淘汰賽,從一大批初賽選手中選出為數不多的幾個勝利者。這類市場之所以能吸引如此之多的參賽者,主要有以下兩方面原因。
本文摘自《達爾文經濟學》
《達爾文經濟學》描述經濟社會中的競争遠比斯密更為透徹與準確,同時其結果影響深遠。如果你認為你一直生活在斯密的世界裡,而不是生活在達爾文的世界裡,這是很危險的,因為這將讓你無法意識到:競争有時只會讓事情像“軍備競賽”一樣越來越糟糕,而根本無法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