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的管理(1)

  銀行存款是小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銀行存款的管理主要包括銀行存款開戶管理及結算管理兩方面。

  (1)銀行結算帳戶的管理。小企業應當根據業務需要,按照規定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帳戶,運用所開設的帳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將小企業的存款帳戶分為四類: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

  基本存款賬是小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帳戶。小企業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通過本帳戶辦理。小企業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不能多頭開立基本存款帳戶。

  一般存款帳戶是小企業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小企業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帳戶。小企業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臨時存款帳戶是指小企業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帳戶。小企業可以通過該帳戶辦理轉賬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專用存款帳戶是指小企業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帳戶。小企業擁有的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的資金、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可在銀行開立專用帳戶。

  為了加強對基本存款帳戶的管理,小企業開立基本存款帳戶,要實行開戶許可制度,必須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辦理。小企業不得為還貸、還債和套取現金而多頭開立基本存款帳戶;不得出租、出借帳戶;不得違反規定在異地存款和貸款而開立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本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2)銀行結算方式。銀行存款的收付必須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現行結算種類主要有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支票、信用卡、匯兌、委託收款、託收承付、信用證幾種。

  1)銀行匯票。銀行匯票是匯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出票銀行,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由於具有票隨人走、人到款到、當面結算、手續簡便的特點,深受使用人的歡迎,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異地結算,不論是否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均可申請使用銀行匯票。銀行匯票是目前使用較廣的一種票據。

  2)銀行本票。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它分為不定額和定額兩種。不定額本票起點為100元,要用壓數機壓印金額。定額本票面值分別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可以用於轉賬,也可以用於支取現金。在本票上劃去轉賬字樣的,為現金本票,現金本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

  3)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對商業匯票使用範圍的規定具體為:凡是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或者債權債務關係,才能使用商業匯票。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商業匯票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也可由銀行承兌。商業匯票根據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定日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具體到期日;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條件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連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

本文摘自《小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銀行存款的管理(1)   《小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解析、比較、案例及納稅處理》主要根據財政部發佈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編寫,對小企業會計人員如何正確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執行過程中會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透彻講解,對新舊準則差異進行了清晰比較,對納稅處理結合實務做了詳細分析。書中精心編寫了大量案例,對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所有者權益、費用、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外幣業務的核算和賬務處理做了詳盡講解,並重點講解了財務報表編制,手把手帶讀者順利應用《小企業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