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參股(1)

2013-10-13 21:55:00

  中國的集裝箱運輸業務起步於20世紀70年代末期,1977年12月,中國遠洋第一次購入第一艘集裝箱船"平鄉城"輪,當月公司的"豐城"、"鹽城"兩艘船試裝了20只20呎的集裝箱開往日本。1978年9月26日,中遠開辟第一條中國上海港至澳大利亞悉尼港的集裝箱班輪航線,"平鄉城"輪起航,這是中國的第一條集裝箱班輪航線。進入80年代,天津集裝箱碼頭、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等經濟特區的集裝箱碼頭相繼投產,標志著中國集裝箱運輸的開啟。1986年4月1日,中遠公司集裝箱管理處成立,對集裝箱船舶開始實施現場管理。

  由李啟元、麥伯良帶領的59人團隊經過3個月時間艱苦卓絕的奮鬥,中集在1986年11月經營出現歷史性轉折,轉產的鋼結構件和法蘭盤等產品打入了香港市場,實現首次贏利。與此同時,中國集裝箱航運業務也開始對集裝箱形成需求。1987年,王世桢邀請中國遠洋集團參股中集,7月1日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參股,公司改組為三方合資企業。合資後中遠和招商局各占股45%,丹麥寶隆占股10%,投資規模擴大為400萬美元,註冊資本仍為300萬美元。實際上,當時丹麥寶隆是招商和中遠請求留下來的,主要是為了保留中外合資企業的身份,丹麥寶隆洋行具有優先選擇權。1987年11月中集恢復集裝箱生產,中遠給予中集訂單上的說明,當年生產243個20呎的集裝箱。

  中遠的加入是中集發展歷史上重要的轉折點。在當時,中遠的加入給處於困難期的中集註入了資金,同時來自中遠的訂單可以讓中集進入正常的生產,從此,中集集裝箱業務開始走上正軌。而對於中集長遠發展來說,中遠和招商兩大國內股東持股比例一致,形成了兩大股東的制衡機制,避免了"一股獨大"的弊端。

  中國改革開放最大的成就不是引進技術,而是體制改革,引進現代企業制度。中國自開始企業上市以來,股份制公司制度的核心問題是法人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分別行使所有權、決策權、監督權和經營權,西方發達國家已經證明,這種治理結構使得企業的決策更加科學,是企業長期發展的根基。

  "一股獨大"本來不是中國特有的公司現象,只是因為一些企業沒有嚴格按照法人治理結構,或者說企業的改制不彻底,"一股獨大"所表現出來的問題要更加突出。

  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目的就是形成政企分開,把國家作為國有生產資料所有者的權力同全民所有制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經營者所擁有的經營自主權加以適當分離。但實際上,中國企業大體上分為兩類,一類是所有者缺位的國有企業,經營者基本上是"委託代理人",經理人不是通過職業經理人市場來選擇而是由大股東指派,實際執行的都是大股東意志,從政企分開的角度來看,這種大股東指派的經理人實際並沒有解決國有企業改革的初衷。另一類是通過創業成長起來的民營企業,經營者即是企業實際控制人。這樣的結構使得"一股獨大"成為中國上市公司不可避免的問題。

  資本市場本來是企業為業務發展所需籌集資金、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實現企業資產重組和支援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的渠道,但中國的資本市場在整體設計的指導思想上存在較嚴重的偏差,在很大程度上股票市場不是追求資源最佳配置的場所,而是被賦予了如支援國有企業改革等其他的職能,而且通過上市指標等行政手段對公司上市資格進行控制,致使2004年5月中小闆開通前,中國實際上得到上市資格的大多數都是國有企業。而民營企業的上市也很多是投資銀行說明企業創造條件實現達到"中小闆"和"創業闆"上市套利的機會。

本文摘自《中集》


   中集於1980年誕生於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深圳蛇口,公司30年的發展見證了中國市場經濟及改革開放後中國制造業和航運業務的成長過程。作為世界集裝箱行業的領袖企業,公司在收購兼並、資源整合、制造體系建設和集團化管理上積累的經驗開始在其他產品上“複製”,並將登機橋和專用車輛也做到了世界第一。《中集(可以複製的世界冠軍)》通過回憶公司發展過程,追尋中集在30年成長過程中所代表的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制造業發展的共性與個性化特徵,並試圖通過中集過去30年成長的歷程為6萬多中集人留下一段系統的文字記憶。同時為和中集一樣正在探尋中國制造業升級的企業提供一點思想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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