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經濟學”與正統經濟學中暗含的制度分析(2)

  現代經濟學的理論家們建立了不同於古典經濟學的理論體系,但是他們實際上是以比古典經濟學更為嚴格、更為程序化的論證方式,區分了市場經濟下的各種不同的經濟制度,說明了這些不同經濟制度下經濟運行的不同方式,並且據此而論證了完全競爭的私有制市場經濟是最有效率的經濟制度。現代經濟學理論的這種論證,已經推進到最根本之處,使用的是在最基本的公理基础之上的數學推導。由於這種數學模型的分析其實就是制度分析,再搞論證私有制和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的優越性的“制度經濟學分析”,確實是多餘的。

  這樣說並不意味著沒有必要研究不同於西方正統經濟學的“制度經濟學”。只不過這種不同於西方正統經濟學的“制度經濟學”,其作用絕不應當是論證私有制和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的優越性。

  最早的不同於西方正統經濟學的“制度經濟學”,是誕生於大約100年前的美國制度學派。本書的第四章簡略地介紹了這一學派,僅從這種介紹中就可以看出,真正的制度經濟學確實與西方的正統經濟學有非常大的差別。當代在美國出現的“新制度經濟學”等各種各樣的“制度經濟學”,也與現代經濟學式的正統經濟學有巨大差別。

  這些制度經濟學的研究與正統經濟學的真正差別在於:首先,許多具體的經濟制度無法用正統經濟學理論模型中假設的那些制度因素來描述,而制度經濟學研究了這些正統經濟學理論模型無法包含的制度因素以及這些制度下的經濟運行;其次,正統經濟學理論模型無法解釋某些經濟制度為什麼會存在於現實當中,而制度經濟學則致力於對此作出解釋。

  正統經濟學理論模型中假設的那些制度因素之所以無法描述許多具體的經濟制度,其根本的原因在於,正統經濟學僅僅關註人們之間的市場交換活動,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經濟制度,它對經濟制度的區分就陷入了過於簡單的“兩分法”:它所描述的經濟制度下只可能有兩類人與人的關係,一類是法律上平等的人之間進行市場交換,另一類則是某些人指揮和命令另一些人,這種人與人的關係特別鮮明地體現在瓦爾特-歐肯所說的“集中領導的經濟”中。而在市場交換中,經濟制度上的差別僅僅來源於人們在市場上有不同的力量,這種力量決定了一個當事人是處於競爭地位還是處於壟斷地位。將經濟制度的差別歸結於這樣狹小的範圍,直接導致了正統經濟學理論模型中對制度的假定和描述太簡單,特別是由於忽略了許多現實存在的制度因素,因而其中很多根據理論模型描述的經濟制度根本不可能在現實中存在。

本文摘自《弗賴堡學派的啟示》


“制度經濟學”與正統經濟學中暗含的制度分析(2)   弗賴堡學派是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流派。其久負盛名的原因之一是它的“社會市場經濟”的政策主張曾經為二戰後的德國提供了理論支援,使德國迅速崛起,創造了一個“經濟奇迹”。直到今天,弗賴堡學派在德國政界、經濟學界和民間都有極大的影響力和廣泛信衆。體制問題一直是經濟中人們關心的問題。而在弗賴堡學派之前的經濟學流派中,理論家們卻對這一問題沒有明晰的認識,一直到瓦爾特·歐肯與歷史學派決裂,並創立了弗賴堡學派,確立了將“經濟制度”作為經濟學的核心框架的思想後,人們才逐漸認識到制度因素在現代經濟學中的地位和作用。這是弗賴堡學派在學術上的又一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