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場經濟體系下,政府應當扮演什麼角色?(2)

  亞當-斯密指出,第二種情況比較有害。當一小群商人加入保持高價的聯盟之中,不正常的利潤會持續下去。他寫道:“同業中的人甚至是為了娛樂和消遣也很少聚在一塊,但他們只要聚在一起,結果不是圖謀對付公衆,便是搞些提高價格的障眼法。”根據亞當-斯密的觀點,商人之間這種魔鬼協議通常不夠牢固。因此,商人們慫恿政府去做這種棘手之事。除非政府對壟斷聯盟表示支援,否則商人的陰謀詭計常常不能阻止競爭者進入市場。亞當-斯密對許多為了聯盟利益而對貿易和分工加以限制的矛盾做法進行了抨擊。學徒制的法規和壟斷聯盟對競爭是一種扼殺。亞當-斯密描述了一個愚蠢的後果:馬車制造商不能合法地為他的馬車制造輪子,但是輪子制造商卻能夠生產車廂放到自己生產的4個車輪之上。如果車輪制造商通過法律禁止競爭,他們就可以要高價。除了學徒制的法規之外,亞當-斯密對英國的《濟貧法》也評價不高。為了獲得救濟,居民們必須要滿足(在當地)居住一定期限的要求,這就意味著當勞動者有不同類型的改變時,他們不能畅通無阻地從一個行業跳到另一個行業,或者從一個城鎮遷移到另一個城鎮。亞當-斯密猛烈地抨擊了政府許可的壟斷,指出這種壟斷“讓市場持續地供貨不足,從來沒有對有效需求進行充分的供給,以大大高於正常水平的價格出售他們的商品,由此提高他們的……工資或利潤”。

  大西洋彼岸的美國是如何看待亞當-斯密對於密謀的懼怕呢?自從西奧多-羅斯福反對壟斷以來,美國對壟斷和寡頭壟斷(共同控制一個行業的一小群公司)給予了較多關註,超過了對學徒制的關心,因為在美國從來沒有像在歐洲那樣盛行的學徒制。美國的經濟學家和政治家擔心大型公司可以保護自己免於市場競爭,從而大獲其利。因此,多年以來,政府將幾千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即使這些公司通過它們的律師進行了抗議和大吵大鬧,但美國政府還是依據《謝爾曼反壟斷法案》和《克萊頓法案》指控它們操控價格和限制競爭。此外,美國司法部常常設法阻止公司的合並。整個20世紀70年代,一些經濟學家和法學教授一致同意:雖然操控價格是罪惡的,通過合並變成“大塊頭”卻未必有害無益,因為變得龐大的公司不必限制競爭者的加入,事實上可能還會增進效率,持這種觀點的人有大學教師米爾頓-弗里德曼、喬治-施蒂格勒和理查德R26;波斯納,他們曾經是芝加哥大學的學生。

  此外,許多當代的學者主張,過去那種反託拉斯的人看待市場的眼光太狹隘。現代的競爭包括外國公司,並不只是包括國內企業。他們將20世紀80年代通用汽車公司的失敗與現代汽車公司的勝利相提並論,以此作為證據。現代汽車是韓國的一家汽車公司,在它登入美國市場的幾個月內就對底特律這座汽車城形成了沖擊,並讓通用汽車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變得非常難看。在個人電腦市場,從車庫起家的投資人組建了一個以水果命名的公司來挑戰IBM和霍尼韋爾這樣的龐然大物。不無諷刺的是,蘋果電腦剛開始進入英國時還被當做粗陋的美國進口貨,後來蘋果電腦公司成長為影響巨大的行業領袖,並且為更不起眼的新秀如紅杏電腦所模仿。

  在斯坦福大學畢業典禮的一次出色演講中,史蒂夫-喬佈斯回憶了從大學退學走上挑戰IBM的人生之路:“我沒有了學生宿舍,所以我只能睡在朋友房間的地闆上。我退掉可樂瓶子以得到每瓶5美分的押金,再用它去購買食物,而且在每個星期天晚上我都要步行約11公里,穿城而過,去哈瑞克利希那寺廟吃每週才能享用一次的美餐。我喜歡這樣。我追隨自己的好奇心和直覺偶爾學到的很多東西,在後來被證明是無價之寶。”在30多年的時間裡,美國司法部一直都在打擊IBM。但它卻是利用如史蒂夫-喬佈斯這樣一個辍學學生,而不是利用刻闆的反壟斷律師來創造更為激烈的競爭。

  

本文摘自《經濟學大師們》


自由市場經濟體系下,政府應當扮演什麼角色?(2)   在過去的200年里,經濟學作為一門相對年輕的學科,伴隨著社會發展、人類歷史沿革、技術革命、經濟循環、政治變遷等,從高居神壇之上到現在走入尋常人的生活,其發展歷程既充滿了跌宕起伏,也伴隨著無數褒獎和爭議。
  150多年以前,蘇格蘭評論家託馬斯R26;卡萊爾給經濟學貼上了“沉悶的科學”的標簽,但在本書的作者託德看來,完全不是這樣。本書就像一部有溫度、有質感的黑白紀錄片,不僅清晰地梳理了數位歷史上有分量、有影響的經濟學家的思想和經典理論,生動地講述了他們的人生故事,而且用一定的筆墨,介紹了此大師與彼大師的個人關係以及在學術觀點方面的交鋒,將一幅比較完整的經濟學人和經濟學思想的歷史畫卷,栩栩如生地呈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