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節:英占後期的香港經濟(一)(12)

2013-11-17 09:05:57

  

  二、歷史悠久的貨幣發行局制度

  與貨幣本位制度幾經變遷不同,香港自1935年12月取消銀本位制以來,絕大部分時間都實行貨幣發行局制度。所謂貨幣發行局制度,是1850年以後英國在其殖民地和保護國長期推行的一種制度。它有兩個特點:一是在這種制度下,法定貨幣不是由中央銀行發行,而是由一個獨立的貨幣發行局發行,而這個貨幣發行局除發钞外是不行使任何銀行職能的;二是貨幣發行必須有充足的外匯準備金。發行機構在發行貨幣的同時,必須按照政府規定的幣種和匯率將一種能夠充當國際儲備貨幣的外國貨幣作為準備金存入政府的金融管理機構,也就是該種外幣與本幣之間應當按照一個事先約定的固定匯率由貨幣發行機構與政府金融管理機構進行雙向的無條件的兌換。新加坡是最典型的實行貨幣發行局制度的國家。香港從1935年12月到1974年11月(日占期間除外)的金匯兌本位制時期和管理紙幣本位制下的固定匯率制時期,除了港幣不是由貨幣發行局發行而是由商業銀行發行以外,其他的做法都與貨幣發行局制度完全相同,因此我們稱之為港式貨幣發行局制度。1974年12月至1983年10月,香港實行浮動匯率制,由於匯率不斷波動,不可能再按照事先約定的固定匯率進行本幣與外幣的雙向兌換,實際上是中止了港式貨幣發行局制度的實行,但仍然實行貨幣發行機構必須繳付(按當時市場匯率計算)足值外匯準備金的辦法。從1983年10月17日起,香港實行聯繫匯率制,同時也就全面恢復了港式貨幣發行局制度。經過多年來的不斷充實和完善,港式貨幣發行局制度有四個鮮明的特點:

  (一)由商業銀行發钞

  同"二戰"後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由中央銀行發钞相比,香港的做法實屬罕見。香港沒有中央銀行,港英政府也不設單獨的貨幣發行機構。根據港英立法局1935年12月6日通過的《外匯基金條例》,三家英資商業銀行,即匯豐、渣打和有利銀行被指定為港幣發钞銀行。1959年,有利銀行被匯豐銀行收購,此後很長時間內發钞銀行只有匯豐、渣打兩家。1994年5月1日,中資商業銀行之一的中國銀行開始參與發行港幣,香港的發钞銀行從此又增加到三家。直到20世紀末,這種狀況都無改變。

  (二)規定港幣與一種國際儲備貨幣之間的固定匯率(或聯繫匯率)

  從1935年12月6日起,港元與英鎊挂鈎,由英國和港英政府規定兩者之間的固定匯率。從1972年7月6日起,港元與美元挂鈎,由港英政府規定兩者之間的固定匯率。上述固定匯率既是發钞銀行繳付外匯準備金的依據,也是任何企業和個人在香港進行港元與英鎊(或美元)之間的交易的依據;其他的黑市匯率均屬非法。從1974年11月26日起,港元自由浮動,沒有了固定匯率,也就停止了貨幣發行局制度。從1983年10月17日起,實行港元與美元的聯繫匯率制,由港英政府規定美元兌港元的聯繫匯率為1∶7.8,港式貨幣發行局制度自此恢復運行。但聯繫匯率只適用於外匯基金同發钞銀行之間、發钞銀行同其他銀行之間的美元與港元的繳付和交易;而其他交易主體之間的美元與港元的交易,則一律按市場匯率進行。這是聯繫匯率制與固定匯率制的主要不同點。

  (三)港幣發行必須有100%的外匯準備金

  1935年《外匯基金條例》規定:發钞銀行在發行港元钞票時,必須將與發钞額價值相等的外匯存入政府指定的機構,即外匯基金(其匯率由港英政府財政司決定),作為港幣的發行準備金,"主要準備贖回該等钞票之用"。"二戰"結束後,直至1972年7月5日之前,港元與英鎊挂鈎,香港又是"英鎊區"成員,因此港幣發钞銀行交付的外匯準備金按英鎊計算,存放在英國。從1972年7月6日起,港元與美元挂鈎,發钞銀行繳付的外匯準備金按美元計算。從1974年11月26日起,港元匯率自由浮動,發钞銀行繳付外匯準備金的幣種擴大到任何硬通貨均可。1983年10月17日起,實行港元與美元的聯繫匯率制,發钞銀行交付的外匯準備金僅限於美元。



本文摘自《香港經濟史》


   香港經濟史:公元前約4000--公元2000年
  香港人類社會的產生和發展至今已有約六千年的歷史,但有關香港經濟史的論述則只散見於部分論文和書籍的少數章節中,各方面都希望有一部香港經濟通史的專著問世。有鑒於此盧受採教授在其女兒盧冬青碩士的協助下歷時三載數易其稿,終於完成了呈獻在讀者面前的這部《香港經濟史》。本書史料豐富立論嚴謹,條理清楚文筆流畅。這部專著在時間跨度資料廣度和理論深度方面,都盡可能符合詳盡真實客觀準確的原則,可謂古今中外第一部香港經濟通史專著。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