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帝國的邏輯(1)
第五章
帝國的邏輯
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至今事有傷害百姓,靡費天下者,悉罷之。
--漢武帝?《輪台罪已诏》
在後世,桑弘羊是一個評價極端兩極化的人物,有人贊之為"興利之臣",是中國歷史上最傑出的理財大師,也有人斥之為"亂國酷吏",連提到他的名字都會口臭三日。
桑弘羊出生於洛陽城里的一個商人家庭,自幼善於心算,是一個算術天才。考據者認為,他13歲時靠"入粟補官"的辦法,進皇宮充當侍中,此後60多年間,一直身處內廷之中,從未須臾離開,幾乎參與了漢武帝時期的所有經濟決策。正是在漢武帝和他的共同謀略之下,中國從此形成了一套完備的、基於中央集權之上的經濟治理模式。桑弘羊的經濟思想與管仲、商鞅等人一脈相承,所不同的是,管、商兩人治理的齊、秦都不過是人口數百萬的諸侯之國,桑弘羊操盤的則是一個空前的帝國--武帝時全國人口已達5 000萬,其難度顯然更大,情況也更為複雜,所以他的經濟思想顯得更加系統,制度安排更加缜密。
自武帝親政之後,國家支出大幅增加,要解決財政問題,勢必增加稅賦收入,可是當時農民的賦稅徭役已非常沉重,據《漢儀註》和《鹽鐵論》的記載,從10多歲的少年到60多歲的老人都必須服役,已到了無以复加的地步。所以,必須另思新途,既不增加農民負擔,又能提高國家收入能力,於是,通過實行國營化政策以獲取專營收入,成了必然之選擇。總體而言,武帝和桑弘羊從產業、流通、稅收和貨幣四個方面,推行了嚴密的整體配套體制改革,打造出一個高效、嚴酷的國營經濟體系。
就產業改革而言,首要之舉,當然就是從利益最為豐厚的地方切割下去,於是,三個最重要的制造業--鑄錢、煮鹽和冶鐵相繼被國營化。
為了改變私人鑄錢的現狀,漢武帝從登基的第一年起,就進行了幣值改革,在執政期間先後改了六次。公元前119年,頒佈"盜鑄金錢者死罪令",從此杜絕了民間鑄錢的陳俗。第二年,廢舊幣,改鑄五铢錢,這種小銅錢外圓內方,象徵著天地乾坤,在下面用篆字鑄出"五铢"二字,從而奠定了中國銅錢的孔方格式。五铢錢形制規整,重量標準,鑄造精良,前後沿用了740年,直到唐代才被廢止,是中國歷史上鑄行數量最多、時間最長,也最為成功的長壽錢,後世便把金錢俗稱為"孔方兄"。
與杜絕民間鑄錢相比,對鹽鐵兩業的國營化回收,難度要大得多。歷70年的"文景之治",民間在鹽鐵兩業所集聚的財富已經非常龐大,並且結成了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如何將之收歸國有,是一個很有技巧的事情。漢武帝想出的辦法十分高妙,他發出了一張特別的委任令:任命兩位大商人--大鹽商東郭鹹陽和大冶鐵商孔僅--為大農鹽鐵丞,主管全國的鹽鐵官營事務,內廷出身的桑弘羊協助他們的工作。
這一任命頗有"以商治商"的意味,東郭鹹陽和孔僅深谙鹽鐵牟利的奧妙所在,自可以提出精準的策略。公元前117年,兩位大農鹽鐵丞上呈了具體的方案,在鹽業上,實行的是管仲當年用過的辦法:招募民衆煮鹽,而由官府專賣。民衆向官府申請註冊成鹽戶,煮鹽費用全部由鹽戶負擔,官府提供煮鹽的鐵鍋--"牢盆",煮成之鹽完全由官府收購。鐵業,則完全由官府彻底壟斷,按規定,凡產鐵的郡里均設定鐵官,即便是不產鐵的郡里也要在縣一級設定小鐵官,鐵的冶煉和鐵器的制作與銷售,一律由鐵官負責。這一法令頒佈後,民間不得再擅自煮鹽冶鐵,更不得私自販賣,違令者,要在左腳上戴六斤重的鐵鎖,並沒收其器物。
這一法令中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鐵業的國營壟斷政策。它與管仲當年的辦法有所不同,政府不但壟斷了銷售和定價權,更直接進入到了制造的環節。真正意義上的國營企業其實是從這里開始的。
本文摘自《浩蕩兩千年》
中國企業史三部曲之三:浩蕩兩千年
中國的工商文明為什麼早慧而晚熟?中國的商人階層在社會進步中到底扮演了怎樣的角色?中國的政商關係為何如此僵硬?對立?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最終將以怎樣的方式全面建成?在“中國特色”與普世規律之間是否存在斡旋融合的空間?作為“中國企業史三部曲”系列研究著作的第三部,繼《激蕩三十年》、《跌蕩一百年》之後,在公元前7世紀到1869年長達兩千多年的時間跨度里,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繼續前兩部作品的研究主題,再次探尋國家與資本、政府與商人階層之間的關係,並試圖尋找出這些事關當代的問題的答案。作者的寫作表明,在高度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下,政府與工商階層的對立、緊張關係,貫穿於兩千餘年的帝國時期。兩千餘年來,國家機器對商業的控制、干擾及盤剥,是阻礙工商文明發展的最重要因素,長達兩千多年的中國企業史,歸根到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在本書中,以上問題有的已找到了答案,有的則還在大霧中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