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走到盡頭的變法(3)

2013-12-13 12:47:29



  桑弘羊推行均輸法的初衷是"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也就是以促進商品的均衡流通為目標。而王安石明確提出自己之所以要"均輸",根本目的是由政府掌握重要商品的流通權--"輕重斂散之權",防止富商大賈進行投機活動,國家作為一個經濟組織"與商爭利"的特徵昭然若揭。其次,王安石專設發運使衙門,還從國庫中專項拨備出500萬貫、300萬石大米,作為均輸的本錢,這也是桑弘羊及劉晏所沒有嘗試過的,表明王安石的均輸更加具有商業經營的性質。

  在推行均輸法的兩年零八個月後,王安石推出了市易法,由政府全面壟斷城市的商品零售,在各地設立市易司,負責平價購買"滞銷商品",到市場缺貨時出售,商品價格由市易司劃定。各大城市的貿易商人必須到市易司獲得核準的身份資格,否則不得擅自經商。市易法推出後,均輸業務並入其中,在流通領域構成一個集採購、運輸和定價銷售為一體的國營壟斷體系。

  青苗法的提出比均輸法晚了兩個月,這是王安石的獨創之舉,也是他最為得意的手筆,據他自己說,這一思想源於《週禮·泉府》--盡管他曾說過"祖宗不足法",不過在後來,他不斷地到《週禮》中去尋找變法的理論依據,這一點跟王莽很類似。其具體辦法是:在每年夏秋兩收前,農戶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每筆貸款的利息為20%,一年可貸兩次,利息總計為40%。王安石以現存於各地國有糧倉中的錢谷1 400萬貫石為青苗本錢。

  王安石的這三大政策一舉籠罩了國民經濟最重要的兩大領域--商品流通和農業生產,其對社會秩序的沖擊可想而知。就跟所有的計劃經濟大師一樣,王安石的初衷其實就是兩個:第一,盡可能多地增加中央財政收入;第二,打擊富豪,縮小貧富差距。而其結果也是同樣的兩個:前者的目標在短期內會迅速地實現,長遠看卻註定失敗,後者的目標則從來不會實現。



本文摘自《浩蕩兩千年》


   中國企業史三部曲之三:浩蕩兩千年 中國的工商文明為什麼早慧而晚熟?中國的商人階層在社會進步中到底扮演了怎樣的角色?中國的政商關係為何如此僵硬?對立?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最終將以怎樣的方式全面建成?在“中國特色”與普世規律之間是否存在斡旋融合的空間?作為“中國企業史三部曲”系列研究著作的第三部,繼《激蕩三十年》、《跌蕩一百年》之後,在公元前7世紀到1869年長達兩千多年的時間跨度里,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繼續前兩部作品的研究主題,再次探尋國家與資本、政府與商人階層之間的關係,並試圖尋找出這些事關當代的問題的答案。作者的寫作表明,在高度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下,政府與工商階層的對立、緊張關係,貫穿於兩千餘年的帝國時期。兩千餘年來,國家機器對商業的控制、干擾及盤剥,是阻礙工商文明發展的最重要因素,長達兩千多年的中國企業史,歸根到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在本書中,以上問題有的已找到了答案,有的則還在大霧中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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