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元的前景
貨幣聯盟是指使用一種具有計價單位、交換媒介和價值儲藏三大職能的貨幣的地理區域。歐洲經濟貨幣聯盟的建立和歐元的誕生是一個歷史性的創舉。世界上還從未出現過獨立國家放棄本國貨幣組成基於同一個貨幣當局領導下的使用同一貨幣的貨幣聯盟,同時,各國在政治上保持各自的獨立性,根據自己的國情制定除貨幣政策外的經濟政策並通過磋商、談判等協調各國的經濟政策。
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將給歐盟乃至世界經濟領域的各個方面帶來深刻地變化。它不僅影響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經濟穩定和經濟增長,而且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商品、資本和勞動力的市場體系,並改變歐盟的經濟與政治格局。同時,歐元的啟動也是國際金融領域自佈雷頓森林貨幣體系以來最重要的歷史事件。
但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元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内也面臨諸多挑戰,歐洲經濟貨幣聯盟能否重蹈歷史上失敗的貨幣聯盟的覆轍,人們正拭目以待。
一. 歐洲經濟貨幣聯盟的建設的三大階段
從1958年《羅馬條約》確定建立歐洲共同市場到2002年1月1日歐元正式進入流通領域,歐元從理想成為現實。
1、歐盟經濟一體化建設
經過兩次世界大戰的血與火的洗禮,西歐各國認識到使用武力謀求國家利益和統一歐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戰争重創的歐洲國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國的力量恢複經濟並在國際舞台上發揮重大作用,歐洲只有聯合起來才能複興和繁榮。
1951年4月,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六國成立了煤鋼共同體;1957年3月在羅馬簽署成立歐洲共同體和歐洲原子彈共同體條約,簡稱《羅馬條約》,確定建立歐洲共同市場的目標,促進歐洲繁榮和歐洲人民的團結,1967年三個共同體合並,統稱為歐洲共同體。1963年形成共同農業政策,1968年7月實現關稅同盟,取消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限制和關稅,統一對外關稅稅率。1986年2月,簽署《單一歐洲文件》,對《羅馬條約》進行修改,明確提出最遲在1993年初建立統一大市場,實現商品、服務、資本、人員四大自由流動。隨著統一市場的建成,完善歐洲内部市場的最後一個重大障礙就是各國不同貨幣的存在,一體化的發展不得不進入貨幣領域。1989年4月《德羅爾報告》提出分三階段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1992年2月《馬斯特裡赫特條約》(簡稱《馬約》)生效,提出建立歐洲聯盟的三大内容,並稱歐洲聯盟的三大支柱,即建立經濟貨幣聯盟、實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建立司法和内務合作機制。
1. 歐洲經濟貨幣聯盟的建設
《馬約》規定經濟貨幣聯盟分三階段完成,1990年7月1日,進入經濟貨幣聯盟第一階段,目標是取消成員國外匯管制,促進資本流通,縮小匯率浮動幅度,加強經濟和貨幣政策的協調。
1994年1月1日,經濟貨幣聯盟進入第二階段,其主要任務是確定各國對歐洲貨幣單位的匯率,成立歐洲中央銀行的前身歐洲金融管理局;建立經濟政策協調和監督機制,促進成員國實現經濟趨同。《馬約》為加入經濟貨幣聯盟的國家規定了5項趨同標準:通貨膨脹率不能超過最低三個國家平均率的1.5個百分點;長期利率不能超過通貨膨脹率最低的三個國家的平均利率的2個百分點;匯率必須在前兩年的時間裡保持在匯率機制允許的範圍内;政府預算赤字不能超過國内生產總值的3%;公共債務不能超過國内生產總值的60%。
1995年12月,歐洲單一貨幣取名為歐元(EURO),並定於1999年1月1日正式啟動。1997年,確定了歐洲中央銀行以及歐洲中央銀行系統的框架。1998年5月,奧地利、比利時、芬蘭、法國、德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和西班牙11國加入歐元區。
1999年1月1日,歐洲經濟貨幣聯盟進入第三階段,確定歐元區成員國本國貨幣兌歐元的永久匯率,歐元成為歐元區的法定統一貨幣,成員國之間中央銀行貨幣交換按照固定匯率進行,成員國以歐元為單位發行國債。2000年6月,希臘加入歐元區,成為第12個成員國。2002年1月1日,歐元現金正式進入流通,2002年2月28日,成員國貨幣全面退出流通領域。
二. 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元面臨四大挑戰
自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元誕生以後,對它的前途展開了激烈的争論,發現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存在一系列的弱點和缺陷。
1、財政政策的挑戰
《馬約》對各國的債務和財政赤字的數量規定了嚴格的標準,但由於財政政策由成員國各自掌控,協調困難,這會產生兩大問題。一是成員國難以應對非對稱性沖擊。所謂非對稱性沖擊是指某一特定國家或部門受到經濟沖擊(諸如戰争、自然災害、貿易條件惡化、金融危機、石油危機等)時,由於這種沖擊帶來的不利經濟影響與其他國家或部門不同步,即不對稱,需要特殊的經濟政策進行調節。如果受到非對稱沖擊的國家與其他國家未組成貨幣聯盟,那麼可以使用貨幣政策如匯率和利率政策、財政政策等加以調節。在組成貨幣聯盟的情況下,由於失去貨幣政策手段,財政政策措施又受到限制,這一特定國家或部門便會出現嚴重經濟問題。二是成員國政府出現順週期財政政策行為和傾向。按照凱恩斯的經濟理論,財政政策應是反週期的,經濟繁榮時,實施緊縮財政政策,防止經濟過熱;經濟蕭條時,實施擴張性財政政策,刺激經濟增長,從而保持經濟的穩定發展。但在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内,經濟繁榮時,對公共支出和減稅沒有任何限制措施,而在經濟衰退時,《馬約》又強迫各國政府減少財政支出和增加稅收,以滿足財政赤字不超過國内生產總值3%的要求。這和凱恩斯的反週期財政政策是背道而馳的。
2、貨幣政策的挑戰
在貨幣政策方面,存在四大問題。一是最後貸款人的問題。在一個主權國家内,中央銀行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角色,有責任最後保證國家支付體系的流動性,國家的資源總存量是貨幣的實物基礎和最後擔保。名義上,歐元區的最後貸款人是歐洲中央銀行,但《馬約》並沒有賦予歐洲中央銀行行使最後貸款人的權利,即使歐洲中央銀行被歐元區國家授權來承擔這個責任,也由於自有資本(各成員國按比例納繳500億歐元)及其儲備太少而不可能擔此重任。實際上,歐元區沒有真正的最後貸款人,一旦出現流動性危機,最後貸款人的缺位就會弱化歐元。二是金融監管問題。歐元區缺乏統一的中央當局對金融體系實施監管,《馬約》規定了歐洲中央銀行有一定的監管職能,但最主要的監管權力由各國的中央銀行承擔。這意味著一旦發生歐元區範圍内的金融危機,解決問題將是很困難的,歐元區的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難以得到根本保證。三是貨幣政策權分割。按照《馬約》的規定,歐洲中央銀行獨立執行貨幣政策,但匯率機制由歐盟財政部長理事會決定。四是歐洲中央銀行和歐元區的貨幣政策決策缺乏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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