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2003年以前的中國人民銀行(1)

2014-01-04 14:04:14

  在過去26年的中國金融業改革中,中國人民銀行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

  從1984年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始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同時,中國人民銀行也肩負起對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在內的整個中國金融業的監管職責。

  中國金融業改革的進程,就是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被逐步分離的過程。1992年,證券市場的監管權由中國人民銀行轉到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不再負責對證券公司的監管,交由中國證監會來行使;1998年,中國保險業的監管大權由中國人民銀行移交到新成立的中國保監會;2003年,對銀行業的監管由新成立的中國銀監會來行使,中國人民銀行不再肩負金融監管職責。

  1984:行使中央銀行職能

  中央銀行是金融體系的核心,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隨著金融改革的起步,中國人民銀行如何發揮中央銀行作用的問題就開始提上議事日程。

  1981年1月,姚依林副總理在中國人民銀行全國分行行長會議的講話中提出:“人民銀行總行要積極發揮中央銀行的作用,各省、市、自治區人民銀行分行,也要在總行領導下發揮這個作用。”國務院研究中心總幹事、經濟學家薛暮橋應邀到會講話,他也提出:“有必要改革和充實現在的銀行管理體系。中國人民銀行應當成為國家的中央銀行,是全國金融業務的中心,擔負起中央銀行的作用。”同月,國務院發出的《關於切實加強信貸管理,嚴格控制貨幣發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人民銀行要認真執行中央銀行的職責。”

  1983年9月,國務院經過多次醞釀讨論後,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履行中央銀行的職能,並於同月17日正式頒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這個《決定》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和職責。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性質上是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全國金融事業的國家機關,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信貸業務,集中力量研究和做好全國金融的宏觀決策,加強信貸資金管理,保持貨幣穩定。主要職責是:研究和擬定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基本制度,經批準後組織執行;掌握貨幣發行,調節市場貨幣流通;統一管理人民幣存貸款利率和匯價;編制國家信貸計劃,集中管理信貸資金;管理國家外匯、金銀和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代理國家財政金庫;審批金融機構的設定或撤並;協調和稽核各金融機構的業務;管理金融市場;代表中國政府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第二,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組織系統。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有權威的理事會作為決策機構。理事會由中國人民銀行正、副行長,少數顧問、專家,財政部一位副部長,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副主任各一位,專業銀行行長,保險公司總經理組成。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任理事長。理事會在意見不一致時,理事長有權裁決,重大問題請示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原則上按經濟區劃設定。中國人民銀行對其分支機構在銀行業務和幹部管理上實行垂直領導、統一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原來實行企業管理,經國務院研究仍為經濟實體,不列入政府的序列;

  第三,決定成立中國工商銀行,承擔原來由中國人民銀行辦理的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

  第四,中國人民銀行對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行政上不是隸屬關係,但在業務上是領導和被領導關係。中國人民銀行主要採取經濟辦法進行管理,加強金融監督;

  第五,實行法定存款準備金制度,並規定財政性存款歸中國人民銀行支配使用,使人民銀行掌握40%—50%的信貸資金,用以調節平衡國家信貸收支。

  根據國務院的決定,1984年1月1日起,自上而下成立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但是在1984年度內,中國工商銀行仍與中國人民銀行是一個領導班子、合署辦公,賬務雖然分開,資金仍然統一調度。到1985年1月,中國工商銀行正式分離出去,人民銀行才真正脫離具體信貸和儲蓄業務,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

  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設定,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決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一級分行,各專區和省轄市設立二級分行,少數經濟發達的縣設立支行。1985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又決定在地以下縣市全部恢復中國人民銀行機構。這樣,中國人民銀行又成為從中央到省地縣覆蓋全國各地的一個大系統。

本文摘自《中國金融大變革》


  2006年12月11日,中國入世過渡期結束,金融業正式對外資全面開放,這是中國金融業27年改革開放的一個“水到渠成”之舉。
  回想27年前的1979年10月4日,鄧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成為中國金融業改革的先聲。27年來,中國金融改革伴隨著中國經濟改革共進。中國金融體系已經從中國人民銀行集監管者和經營者於一身的“大一統”金融體系逐步走向監管機構與被監管對象分家,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分家,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分業經營,中資機構和外資機構同台競爭的日趨完善的金融體系。
  在中國金融業對外資全面開放這一具有標志意義的重要時刻,回顧過去27年來中國金融業的改革,回顧其中衆多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對於中國金融業下一步的改革和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作為長期從事金融領域報道的資深記者和金融行業咨詢的資深專家,兩位作者憑借對於中國金融業改革的深厚了解,完成了這本試圖較為全面地反映過去27年中國金融業全面變革的著作,希望能夠對廣大的中國金融領域的從業者以及對中國金融改革感興趣的海內外人士提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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