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識產權的四大公約

  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現在除世貿組織的管理以外,在聯合國還有世界知識產權四大公約,即《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羅馬公約》和《華盛頓公約》。《巴黎公約》的保護對象是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地理標志、商業秘密、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伯爾尼公約》的保護對象是文學藝術作品。《羅馬公約》是版權鄰接權國際保護的第一個公約,鄰接權的保護期限不超過20年。《華盛頓公約》的保護對象是半導體芯片上的電路設計,對取得註冊的芯片掩膜提供至少10年的保護期。

  這四大公約必須與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共同工作,才能更好地保護知識產權。

本文摘自《國際商務入門》


保護知識產權的四大公約   國際商務指什麼?它包括哪些內容?它怎樣影響世界經濟,國家發展,以及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我國又是如何參與國際商務?我們應該具備哪些方面的知識才能從容面對國際商務化的大環境?……
本書從宏觀的角度,對國際商務的初步理解、全球化下的國際商務、參與國際商務的思路、國際商務的理論淵源、關稅、服務貿易、知識產權、公平貿易、國際投資、匯率、人民幣升值、世界貿易組織、地區經濟集團和國際商務操作實務等方面進行了論述,著重介紹了目前我國在國際商務中的地位、作用、發展思路和相關政策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