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評說》 委員的職責
當政協委員之前,我曾被選為人大代表,握有可以決定重大選舉權的一票,我自認為代表是人民參與政治決策的重要角色。
初當政協委員時,我誤以為政協不過是個參與政治的協商機構,沒有投票贊成與否決的權力,很難在政治決策與城市管理中發揮作用。
但當我進入政協之後,才發現政協委員常常比人大代表有更自由的提案權。人大代表的提案要很多人聯名簽署才有代表性,而政協委員則既可以聯名簽署也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政協委員不是以選民選區為界,而是由不同的條件組合的,範圍涉及更寬廣的領域,且大多是從事過研究、管理工作的精英,他們不但能更無界限地代表民意,也能集中更智慧的頭腦反映出不同黨派團體的訴求。
我最初的一份提案是針對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收費提價的反對議案。當時為提升北控集團作為北京市在香港窗口公司的競爭力,市政府決定將已劃拨給北控集團的首都機場高速路的收費價格從10元提高到15元。雖然此次收費的提價經過了北京市物價部門的批準,且這次提價僅上升了5元錢,但我查閱了北控集團的上市公告發現,首都機場高速路不提價也能償還貸款,而且每年有不少於3000萬元的利潤,因此我在提案中明確地指出了這次提價的不合理性。
政府最終決定將首都機場高速路的收費標準退回到原有的10元基础上。雖然收費標準只有5元之差,但近幾年的通行數量累計下來則是幾十億元,
體現了代表民衆利益的政協委員所發揮的作用。
華遠早就引進並實行了國際上通行的擔保制度,用市場經濟中的第三方擔保,既解決了豆腐渣工程問題,也解決了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問題。因此,我用政協委員提案的方式要求政府建設管理部門用立法的方式來規範市場,用法律的強制性手段來保護市場的公平與農民工權益。
在答复委員提案中,我多次與建委協商並召開專門的座談會,最終形成了北京市的立法,用法律的強制規範要求承包單位在招投標之前提供相應的擔保,彻底解決了北京市工程建設中的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的拖欠問題。
近十年的政協委員任期中,我每年都上報了不少於三份的提案,且每年都獲得了優秀提案獎。我的提案中既包括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內容,也包括促進立法維護市場秩序的內容,還包括解決環保和北京生活質量問題的內容等,許多是委員們共同關心的議題,也有些是許多委員共同聯名簽署的提案。
我們可以明顯地體會到,各級政府管理機關越來越重視委員們提出的意見,政協自身管理的加強、對提案問題的重視、提案辦理的監管都大大地促進了委員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也促進了辦理與答复提案機關的辦事效率的提高,通過政治協商的方式有利地監督了政府的執政情況,委員們用多方的智慧、知識、經驗與技能,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的執政能力與城市管理的能力。
委員義務的執行體現的不是一種榮譽,也不是一種領取薪酬的服務,而更多的是一種社會責任,是一種對自我奉獻的要求,是一種代表社會與民衆利益參政議政的神聖的責任。委員們在用一顆赤子之心默默地為祖國的建設添磚加瓦。
應該讓社會更多地了解與認識到每一個委員的提案對政府工作的說明,讓社會知道是委員們在用自己的努力改變著政府的工作質量,讓民衆知道是委員們在維護與爭取著他們的權益。
政協委員並不是民主象徵的擺設,而是和諧社會的建設者。
(2007年7月11日)
本文摘自《任志強解讀地產十年》
作為房地產業界最具爭議的人物,任志強的每一番言論都能在業內掀起不小的波瀾。在這本書里,任志強繼續以其隨性而辛辣的筆調,對調控政策、樓市現狀等房地產業和大衆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或探詢、或質疑、或回顧、或前瞻的評述,給我們提供了啟示與借鑒。本書分為上、下兩編共58篇文章。上編回顧了1999~2008年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狀況,對歷年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及相關法規進行審視和解讀,並提出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