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慢》 很會當員工,卻不會做主管

    很會當員工,卻不會做主管

    離開《中國時報》之後,何飛鵬在一本財經雜志《卓越》短暫擔任總編輯,就在第二年(1987年)創辦了《商業週刊》。

    這並非何飛鵬第一次創業。早在大學時代,他就曾與家人開設“青年商店”(便利商店的前身),但他不會記賬也不懂進貨,創業處女航很快就觸礁了。

    第二次創業,何飛鵬27歲,他在天母老家創辦《陽明山週刊》。當時他已是《工商時報》員工,在工作與創業無法兼顧下,逃不了關門大吉的命運。

    第三次創業,何飛鵬35歲。當時的他歷練過記者、編輯、業務、出版等重要職務,已非吳下阿蒙,雜志社的營運模式又比報社簡單許多。他自信滿滿,沒想到卻經歷此生磨難最多的創業之旅。

    這次《商業週刊》的創業之舉,讓他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賠光了臺幣1200萬的資本;第二年又集資臺幣1200萬,結果一年之後又將錢全數賠光。一次又一次的增資,何飛鵬和伙伴們借光了能借的錢,負債一度高達新臺幣1億元。

    “我們幾個臺灣第一大報的一流記者辦的雜志,為什麼會淪落到這步田地?”何飛鵬扪心自問。他赫然發現,問題的症結,不在外部,而在內部,就在他這個不會經營事業的創辦人身上!

    “我很會做員工,但做主管卻是個白痴!”何飛鵬回憶,創刊第二年,他擁有臺灣當時最強的工作團隊,但他卻因為不會帶人、不懂理事、不會管錢,白白讓團隊在內鬥過程中消耗、瓦解。

    狠跌了一跤後,他恍然大悟:做員工和當主管,截然不同。記者何飛鵬凡事全力以赴,是個能上馬打天下的好員工;但好工作者沒有經營管理技巧,不會帶領團隊,卻是個不稱職的創業家。打了天下卻不懂下馬治理,他的努力就顯得不切實際、可笑而荒唐!

    當何飛鵬發現這個殘酷的事實時,巨額負債和沉重的責任,已讓何飛鵬無路可走。他只好死守《商業週刊》,絕不放棄,每天過著跑三點半跑三點半:臺灣的銀行是下午三點半打烊,“跑三點半”就是四處週轉借錢,再到銀行結算,拆東牆補西牆,每天在銀行關門之前把借來的錢打進去。——編者註,週轉現金的日子,並且還要慢慢地改善內部的經營體質。

    這樣的日子整整過了8年,轉機出現。

    1994年,《商業週刊》出版社出版一本畅銷書《一九九五閏八月》,這本探讨臺灣未來命運的書,引起社會廣泛讨論,狂賣30萬本,也為窮途末路的《商業週刊》帶來了活水與轉機。《商業週刊》終於露出生機。

本文摘自《從員工到總經理的成長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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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慢”,形容自己最拿手、最有把握、最專長的事。自己的拿手與在行,是不是比別人更好,其實不知道,但絕對是自己最自信、最有把握的事。每個大廚都有“自慢”的料理,每個職場高手都有自豪的本事。面對職場上的競爭與起落,成功的最關鍵之處在於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