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逆向選擇
在隐藏信息情況下有兩個經典的長期合同問題:一個是有信息一方的類型不隨時間的變化而改變;另一個是有信息一方每一期都會出現新的類型。在第一個問題里,主要的新概念是:學習可以使有信息一方的信息優勢隨時間推移而消減。第二個問題由於雙方的不對稱信息保持穩定,在概念上與靜態合同問題更相似。經濟學在這類問題中主要考慮的是期內和跨期保險與配置效率的權衡問題。
為了了解有信息一方的類型隨著時間變化可能漸漸被另一方獲知的重要含義,再次考慮雇佣合同中雇員產出是他的私人信息的情況。假設雇員可以提供勞動(1-l),熟練工的產出是αθH(1-l),非熟練工的產出是αθL(1-l),機會成本是(1-l)θj (j=H, L)。這里產出和機會成本都是雇員的私人信息。像以前那樣,假設雇主僅僅知道他面對一個熟練工的概率為pH。如同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靜態合同中,雇主在一份雇佣合同菜單中追求租金抽取和配置效率之間的最優權衡。結果是無效率地減少雇用熟練工,而那些被雇用的非熟練工相對他們的外部選擇,被多支付了一部分信息租金。
現在,考慮將上述一期合同重複兩次。在這種情形下,在第一期,我們以前描述的合同菜單將是不可行的。實際上,如果在第一期,類型j的雇員選擇了合同(lj,tj),那麼他就把自己的類型暴露給雇主。第二期雇主就會知道他的外部機會,不再給非熟練雇員留下信息租金了。因此,除非雇主承諾不這樣做,否則非熟練雇員不願意分別在兩期披露信息,以免過早暴露自己的類型。從而可以預料,在合同關係的早期會有更多的類型混同。
註意到,在許多不同情形下這種承諾問題是很普遍的。衆所週知的例子是蘇聯經濟系統中的棘輪效應(Weitzman,1976),這是對中央計劃者的如下行為的歸納:中央計劃者一旦認為這是一個高產的企業,就會一期期地不斷提高企業的業績目標。
如果能對一個長期合同進行完全承諾,前面的問題就都消失了。但是如果雙方不能承諾在將來有帕累託改進餘地的時候不再重新談判,則完全承諾仍然是不可行的。事實上在我們雇佣合同的例子里,合同雙方都想重新談判,因為合同造成了熟練雇員的供給不足,因此是沒有效率的。一旦熟練雇員的類型被得知,通過再談判來提高勞動的供給就對交易雙方都有利。但是,一旦再談判被預料到,非熟練雇員就會再一次假裝成熟練雇員。總的來說,最優防再談判合同不利於在合同關係早期區分代理人類型,雇員的隐藏信息只能慢慢地被雇主觀察到。第9章廣泛地讨論了逆向選擇下的動態合同,還結合幾個應用闡述了相關的概念。
從第9章的分析中獲得的一個總的觀點是:如果有信息一方的類型是不變的,雙方就無法從持續的合同關係中獲益。實際上,合同雙方最希望達到的是重複最優靜態合同。相比之下,如果有信息一方的類型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重複合同關係就對雙方都有利。盡管我們可以展開想象,認為雇員的內在生產能力是隨時間隨機變化的,但是把隐藏的類型看作不可觀測的收入沖擊,並把合同問題看作是存在不可觀測的收入沖擊時的保險問題更合理。事實上,Townsend(1982)建立的正式模型,考慮的正是把這種想法應用到這個問題中去。
這個分析的起點是:因為有信息一方為了獲得保險補償總會宣稱他實現的收入很低,所以在一次性合同關係中沒有獲利的空間。但是在兩期合同關係中,雙方就可以從簽訂保險合同中獲得巨大收益。原因是在重複兩次或多次的關係下,第一期用來應對收入沖擊的更多保險與對消費的更好的跨期配置之間存在權衡。具體來說,一個在第一期受到負收入沖擊的個體可以從他未來的收入中借錢平滑消費。相反,一個在第一期得到高收入的個體可以把一部分收入儲蓄起來用於下期消費。唐森的核心觀點以及以後關於此問題的文獻認為:競爭性債券市場的借貸提供了無效率的低保險。最優的長期激勵相容合同應該在一期內提供更多的保險,以預防負的收入沖擊。如我們在第9章中強調的,這個觀點有助於理解銀行的作用以及為什麼銀行比金融市場提供流動性(相當於一期內的保險)的能力更強。
這本全面系統介紹合同理論的教材。合同理論,當前微觀經濟學的重要理論分支之一,又稱為信息經濟學、激勵理論,在公司金融、產業組織理論等多個領域有重要應用。這本《合同理論》教材,由美國麻省理工大學出版社原版、格致出版社引進出版、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管理學院費方域教授組織翻譯,體系得當,叙述精略,語言流畅簡潔,將理論概念與實際應用巧妙融合在一個個模型中。本書作者帕特里克·博爾頓和馬賽厄斯·德瓦特里龐是研究合同理論的兩位領軍人物,他們合寫的這本書將成為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學習、研究合同理論的一本不可或缺的參考書。
為了了解有信息一方的類型隨著時間變化可能漸漸被另一方獲知的重要含義,再次考慮雇佣合同中雇員產出是他的私人信息的情況。假設雇員可以提供勞動(1-l),熟練工的產出是αθH(1-l),非熟練工的產出是αθL(1-l),機會成本是(1-l)θj (j=H, L)。這里產出和機會成本都是雇員的私人信息。像以前那樣,假設雇主僅僅知道他面對一個熟練工的概率為pH。如同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靜態合同中,雇主在一份雇佣合同菜單中追求租金抽取和配置效率之間的最優權衡。結果是無效率地減少雇用熟練工,而那些被雇用的非熟練工相對他們的外部選擇,被多支付了一部分信息租金。
現在,考慮將上述一期合同重複兩次。在這種情形下,在第一期,我們以前描述的合同菜單將是不可行的。實際上,如果在第一期,類型j的雇員選擇了合同(lj,tj),那麼他就把自己的類型暴露給雇主。第二期雇主就會知道他的外部機會,不再給非熟練雇員留下信息租金了。因此,除非雇主承諾不這樣做,否則非熟練雇員不願意分別在兩期披露信息,以免過早暴露自己的類型。從而可以預料,在合同關係的早期會有更多的類型混同。
註意到,在許多不同情形下這種承諾問題是很普遍的。衆所週知的例子是蘇聯經濟系統中的棘輪效應(Weitzman,1976),這是對中央計劃者的如下行為的歸納:中央計劃者一旦認為這是一個高產的企業,就會一期期地不斷提高企業的業績目標。
如果能對一個長期合同進行完全承諾,前面的問題就都消失了。但是如果雙方不能承諾在將來有帕累託改進餘地的時候不再重新談判,則完全承諾仍然是不可行的。事實上在我們雇佣合同的例子里,合同雙方都想重新談判,因為合同造成了熟練雇員的供給不足,因此是沒有效率的。一旦熟練雇員的類型被得知,通過再談判來提高勞動的供給就對交易雙方都有利。但是,一旦再談判被預料到,非熟練雇員就會再一次假裝成熟練雇員。總的來說,最優防再談判合同不利於在合同關係早期區分代理人類型,雇員的隐藏信息只能慢慢地被雇主觀察到。第9章廣泛地讨論了逆向選擇下的動態合同,還結合幾個應用闡述了相關的概念。
從第9章的分析中獲得的一個總的觀點是:如果有信息一方的類型是不變的,雙方就無法從持續的合同關係中獲益。實際上,合同雙方最希望達到的是重複最優靜態合同。相比之下,如果有信息一方的類型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重複合同關係就對雙方都有利。盡管我們可以展開想象,認為雇員的內在生產能力是隨時間隨機變化的,但是把隐藏的類型看作不可觀測的收入沖擊,並把合同問題看作是存在不可觀測的收入沖擊時的保險問題更合理。事實上,Townsend(1982)建立的正式模型,考慮的正是把這種想法應用到這個問題中去。
這個分析的起點是:因為有信息一方為了獲得保險補償總會宣稱他實現的收入很低,所以在一次性合同關係中沒有獲利的空間。但是在兩期合同關係中,雙方就可以從簽訂保險合同中獲得巨大收益。原因是在重複兩次或多次的關係下,第一期用來應對收入沖擊的更多保險與對消費的更好的跨期配置之間存在權衡。具體來說,一個在第一期受到負收入沖擊的個體可以從他未來的收入中借錢平滑消費。相反,一個在第一期得到高收入的個體可以把一部分收入儲蓄起來用於下期消費。唐森的核心觀點以及以後關於此問題的文獻認為:競爭性債券市場的借貸提供了無效率的低保險。最優的長期激勵相容合同應該在一期內提供更多的保險,以預防負的收入沖擊。如我們在第9章中強調的,這個觀點有助於理解銀行的作用以及為什麼銀行比金融市場提供流動性(相當於一期內的保險)的能力更強。
本文摘自《史上最完整、最權威的合同理論著作》
這本全面系統介紹合同理論的教材。合同理論,當前微觀經濟學的重要理論分支之一,又稱為信息經濟學、激勵理論,在公司金融、產業組織理論等多個領域有重要應用。這本《合同理論》教材,由美國麻省理工大學出版社原版、格致出版社引進出版、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管理學院費方域教授組織翻譯,體系得當,叙述精略,語言流畅簡潔,將理論概念與實際應用巧妙融合在一個個模型中。本書作者帕特里克·博爾頓和馬賽厄斯·德瓦特里龐是研究合同理論的兩位領軍人物,他們合寫的這本書將成為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學習、研究合同理論的一本不可或缺的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