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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08:09:34
據媒體公開資料顯示,“慕馬大案”被查處後官方公佈的數字是,沈陽市從1997年至2000年期間,行政劃拨供地竟占城市建設供地總量的77%。與此相對應,2000年,沈陽這個特大城市批租土地收回的出讓金僅為人民幣7000萬元,而附近一個批地量遠不及沈陽的中等城市,同年收回的出讓金卻高達人民幣2?8億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54條規定:“劃拨土地對使用者而言是無償的,不需要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楊斌從中就獲得了不少的利益。
2001年3月12日,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與楊斌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可以被視為是“慕馬”後政府對荷蘭村土地的一種“糾正”。
既然是土地出讓合同,就應交土地出讓金。同時,由於荷蘭村的土地是通過徵地得來,楊斌還應支付土地補償費,可是,對於這兩項費用,楊斌都沒有交。
據媒體報道,楊斌的同僚對楊斌為什麼不交土地出讓金給出了一種解釋:“為了完成招商計劃,市里曾要求楊斌拿出來1個億(因為楊斌屬外商),後來市里零星還了1000多萬,還欠楊斌至少8000萬。楊斌希望那4000多萬土地出讓金從這8000多萬里抵。”他無法確定楊斌和沈陽市政府是否就此達成過某種協議,“但楊斌始終認為,他是有理由不再另拿出5000萬的”。
而對於土地補償費。楊斌以與小韓村的靓馬集團(楊斌荷蘭村使用的土地都是小韓村的,當時靓馬集團是小韓村政治經濟合一的組織,村委會成員分別兼任集團及下屬公司的各級管理職務)達成了一個協議為由,拒不付錢。相關當事人承認這個協議的存在,但認為合同約定的錢跟農民沒關係。
就這樣,楊斌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獲得了大量土地。這就是楊斌的圈地神話。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首先辦理農業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而由於楊斌的公司未繳納相關費用,無法提交有權批準的機關,實際上沒有經過審批手續。而該公司在明知未依法取得農業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表明了該公司具有非法占用農用地的主觀故意。這就為楊斌帶來了刑事法律風險。
楊斌的圈地神話在成全他自己的同時,卻帶來極為嚴重的後果。後來法院經審理後確認,自1998年11月開始,歐亞實業非法占用並毀壞耕地41?0176公頃;在租賃的18?024公頃八家子村農業用地上非法修建停車場、加油站,非法占用並毀壞耕地3?4334公頃。
智維律師評析:
在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一切都在逐步規範之中,包括政府的行為也是一樣,遊走這種環境之中的企業,最低的“底線”就是不要觸及法律風險的“雷區”,否則,即使是一時“賄賂”企業的政府,也無法最終確保企業不被“擊中”而毀滅。
“圈錢”神話:巨額建設資金的獲得
除了土地,楊斌面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從哪里弄到巨額資金來推動規模龐大的荷蘭村建設。那麼,他的“圈錢”神話又是如何上演的呢?
據媒體報道披露,楊斌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遼寧省和沈陽市各大銀行,對於我們是非常關註的,所以我們的融資也很容易。”他提及的銀行貸款包括,工商銀行系統貸款4個億左右,主要用在地產上;農業銀行系統3000萬元。楊斌事發前稱,這兩項貸款還未到還款期。
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接受“荷蘭村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為抵押發放貸款的銀行,似乎從未考慮過歐亞實業房地產開發的法律風險。曾經負責該項貸款的一位貸款員表示,他曾經看過必備的房地產銷售許可證等證件,但沒有認真考慮其來路。他想,沒有政府支援,這麼大的攤子是搞不起來的。兩路公共汽車都通到荷蘭村去了,還款能力應當還是有的。
楊斌的另一個重要資金來源是股市。早在1999年,楊斌把目標鎖定沈陽時,就曾繞道四川,走了為期10個月的“A股之旅”——先入股“廣華化纖”成為其第一大股東,然後採取了兩個策略,一是資產重組,二是高比例配送,並將“廣華化纖”更名為“歐亞農業”。
1998年度高比例配送使該股股價從9元上漲到28?50元的高價。
但1999年10月12日,“歐亞農業”又公告更名為“英豪科教”,11月23日楊斌辞去董事長職務,他退出的股份價值2億元,從賬面上看,他“獲得的回報超過2倍”。
2000年,楊斌選定了其時漸漸對內地民營企業感興趣的香港資本市場。在香港投資銀行工商東亞的包裝下,他採取了一系列重組動作——百慕大註冊了歐亞農業控股有限公司,把荷蘭村的農業專案及國內6大農業基地裝了進去,而房地產和旅遊專案仍由歐亞實業來做,這樣歐亞農業?成為了不折不扣的農業概念股。
2001年7月19日,在工商東亞、里昂證券、加拿大怡東融資等9家強勢機構投資者的簇擁下,“歐亞農業”4億新股被超額認購78倍,公開發行價為1?48元港幣,“歐亞農業”在香港主闆上市。
荷蘭外資的中國農業概念股在香港資本市場很新鮮,歐亞農業一上市就受到追捧。8月1日,“歐亞農業”趁熱打鐵,再發行6000萬股額外股份,兩次籌資接近7億港元,是當年赴港上市的大贏家。而楊斌在歐亞農業所擁有的72?3%的股權,價值也達到了將近18億港幣。
要在股市圈錢,光有好的概念還不夠,還要有好的業績。楊斌顯然認識到了這一點,但可惜的是,楊斌又一次選擇違法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那就是僞造業績。
楊斌授意公司財務人員僞造財務賬目。該公司財務人員採取僞造金融票證的手段造假賬,於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期間,共僞造支票、進賬單、結匯憑證、電匯憑證等銀行結算憑證305張,票面金額共計人民幣17?86億元。
通過創造“新概念”和僞造業績,楊斌實現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圈錢神話,這讓楊斌意氣風發,遊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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