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車輛購置稅的基本制度(4)
第四節 稅率和應納稅額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摘自《暫行條例》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
車輛購置稅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公佈。
摘自《暫行條例》第五條
納稅人以外匯結算應稅車輛價款的,按照申報納稅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基準匯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摘自《暫行條例》第十條
第五節 稅 收 優 惠
車輛購置稅的免稅、減稅,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免稅。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三)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四)有國務院規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定免稅或者減稅。
摘自《暫行條例》第九條
符合車購稅條例第九條免稅、減稅規定的車輛,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除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供資料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下列資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退還納稅人,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的車輛,提供機構證明。
(二)外交人員自用車輛,提供外交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提供訂貨計劃的證明;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提供車輛內、外觀彩色5寸照片。
本書旨在說明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地方稅的有關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共分為十篇,分別介紹了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十個稅種的基本理論、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和會計處理。
本書內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摘自《暫行條例》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
車輛購置稅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公佈。
摘自《暫行條例》第五條
納稅人以外匯結算應稅車輛價款的,按照申報納稅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基準匯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摘自《暫行條例》第十條
第五節 稅 收 優 惠
車輛購置稅的免稅、減稅,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免稅。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三)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四)有國務院規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定免稅或者減稅。
摘自《暫行條例》第九條
符合車購稅條例第九條免稅、減稅規定的車輛,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除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供資料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下列資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退還納稅人,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的車輛,提供機構證明。
(二)外交人員自用車輛,提供外交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三)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提供訂貨計劃的證明;
(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提供車輛內、外觀彩色5寸照片。
本文摘自《資源稅、財產稅、行為稅》
本書旨在說明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地方稅的有關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共分為十篇,分別介紹了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十個稅種的基本理論、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和會計處理。
本書內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