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需要“重複”列示的混合影響因素
這構成本文讨論的重點。這些因素通常間接地對本期利潤構成影響,但往往不涉及現金的流動;或者說它們對本期利潤和現金流量均無影響,但出於對某些項目完整性的理解,或者根本不便於將這類影響數從相關項目總體變動中抽取出來,於是根據重要性原則對此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重複”列示,而由於會計複式記賬機制,相關項目金額相同方向相反而自動達到平衡。下面著重分析兩組比較典型的項目。
第一組涉及制造費用。如在制造費用中列支的折舊費,其成本流程可以簡單地描述如下:
制造費用→生產成本(在產品存貨)→產成品存貨→銷售成本
如果制造費用實現其價值循環,即經過上述三個環節,轉化為銷售成本,進而減少了利潤,而現金流量並沒有受到影響,顯然應在淨利潤的基礎上加上這部分折舊費,才能得出相應的現金流量。可見,此時的存貨只是作為一個過渡環節,計入制造費用的折舊費用和計入期間費用的折舊費用一樣對本期淨利潤產生影響,調整時也不應有什麼差別。至於制造費用停留在前兩個環節上,則意味著期末存貨增加,對本期利潤和現金流量均無影響,按道理應將其剔除,但這樣處理的缺憾在於無法保證折舊處理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也給會計實務帶來麻煩,因為期末增加的存貨中包含的折舊費有時候是難以計算的。不失為合理的辦法恰恰就是,將本期計提的折舊費全額予以調整,而大可不必考慮折舊費對於存貨的影響額,它會由隨後存貨項目的調整自動予以糾正和抵銷,這是會計的制衡機制使然。
例如:假定企業期初無存貨。本年度計提折舊費10萬元,其中管理費用5萬元,營業費用4萬元,制造費用1萬元;本期完工產品成本20萬元,期末在產品成本2萬元,主營業務成本16萬元。
根據上述有關事項,在補充資料中可如此填寫:
“固定資產折舊 10萬元”;
“存貨減少數(或減:增加數) -6萬元”。(20-16+2=6)
其中制造費用部分無論停留在存貨環節抑或是銷售成本環節,其影響數由折舊和存貨增減變動共同協調,非此即彼,而且此長彼消。這樣本期計提的折舊費全額予以調整,相關存貨也可以直接比較資產負債表上的期末和期初的差額填寫,而沒有必要進一步細分,以至於增加會計工作量。這是適當的,也是合乎邏輯的。如本例中計入制造費用的折舊費混雜於產品存貨和銷售成本裡而難以確認它對利潤產生了多少“純粹”的影響,即便能夠確定,會計上也不勝其繁,給操作帶來極大的不便。可見,會計沒有必要在這上面花費太多的心思,拘泥於細節上的糾纏,並不符合重要性原則,有時反而破壞了對相關指標進行考察的完整性。註意到折舊費和存貨項目的協調平衡關系,有關項目的填寫就會變得簡便清晰,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可能更有助於淨利潤和現金流量之間的比較分析。
本文摘自《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解讀與案例分析》
報告數據的生成原理和内涵予以解讀,隨後打開財務報告分析的工具箱,並通過指標體系的構建,揭開財務報告的神秘面紗,講述其背後的故事。在本書最後,作者選取了最新的並且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年報進行分析和解讀。這部分内容既是對前面所學知識的檢驗,又提供了撰寫財務分析報告的規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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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主要面向具有一定經濟常識的社會大衆,其意不在於編報表,而在於如何識報表、用報表。此外,書中内容對於企業經營者和財會人員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