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之外的其他應收或者暫付款項。比如企業與下屬部門、職工之間的内部往來項目以及應收的賠款等。本項目按照實際可能收到的相關價值金額反映,也要扣除相應的壞賬準備。其他應收款金額如果過大,多屬不正常現象,需要警惕企業變相的資金拆借行為,此時應當深入了解相應資金的安全性。
7. 存貨
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產成品、庫存商品以及委托代銷商品等。存貨作為一項重要的流動資產,它區別於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的最基本特徵在於,企業持有存貨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出售。在資產負債表上,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價。成本指的是取得存貨的歷史成本。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主要是指原材料存貨)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存貨的這種計價方式主要是為了避免存貨價值虛增,體現了穩健性原則。存貨金額的大小應當採用辨證的觀點來看。通常而言,在“適時制”及“零存貨”等新的管理理念下,存貨意味著較大的成本負擔,而且給人造成“積壓滞銷”之嫌,但也不排除企業在特殊情況下,為了“囤積居奇”或戰略性目的而把持著大量存貨。
8.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反映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權投資等金融資產。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例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如果企業沒有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貸款及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這三類金融資產,則應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現實會計實務當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持有期限不能確定、持有意圖不夠明顯的非流動資產。
9. 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可見,被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項目具備苛刻的條件,這些條件缺一不可。持有至到期投資屬於金融工具範疇,但與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同,在資產負債表中,持有至到期投資按照攤餘成本計量。所謂攤餘成本,是指其初始確認金額扣除已償還本金、加上或減去相關累計攤銷額並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後的金額。
本文摘自《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解讀與案例分析》
報告數據的生成原理和内涵予以解讀,隨後打開財務報告分析的工具箱,並通過指標體系的構建,揭開財務報告的神秘面紗,講述其背後的故事。在本書最後,作者選取了最新的並且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年報進行分析和解讀。這部分内容既是對前面所學知識的檢驗,又提供了撰寫財務分析報告的規範示例。
全書體現最新準則和最新年報之“新”,體現系統思維和知識架構之“全”,體現分析務實、知識實用、資料真實之“實”,以期給予讀者全新而實際的閱讀體驗。
本書主要面向具有一定經濟常識的社會大衆,其意不在於編報表,而在於如何識報表、用報表。此外,書中内容對於企業經營者和財會人員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