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動物類
動物類包括人工養殖和天然生長的各種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徵稅範圍為:
(一)水產品
水產品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鼈、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本貨物的徵稅範圍包括魚、蝦、蟹、鼈、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幹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幹魚、幹蝦、幹蝦仁、幹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二)畜牧產品
畜牧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本貨物的徵稅範圍包括:
1.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2.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產品,包括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鹽漬肉,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内髒、頭、尾、蹄等組織。
各種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類生制品,如臘肉、腌肉、熏肉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制品,不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3.蛋類產品。是指各種禽類動物和爬行類動物的卵,包括鮮蛋、冷藏蛋。
經加工的鹹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各種蛋類的罐頭不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4.鮮奶。是指各種哺乳類動物的乳汁和經淨化、殺菌等加工工序生產的乳汁。
用鮮奶加工的各種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三)動物皮張
動物皮張是指從各種動物(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身上直接剝取的,未經鞣制的生皮、生皮張。
將生皮、生皮張用清水、鹽水或者防腐藥水浸泡、刮裡、脫毛、曬幹或者熏幹,未經鞣制的,也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四)動物毛絨
動物毛絨是指未經洗淨的各種動物的毛發、絨發和羽毛。
洗淨毛、洗淨絨等不屬於本貨物的徵稅範圍。
本文摘自《增值稅制度與操作實務》
本書根據2008年修訂通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編寫,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和掌握增值稅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優惠政策,提高納稅水平。
本書共分為三篇:理論篇——介紹了增值稅的類型、特點和增值稅制度的演變及政策取向;制度篇——詳細介紹了增值稅制度的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操作篇——舉例說明增值稅的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及會計處理。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