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價外收費分解銷售收入。價外收費主要表現為在商品價格以外,零星向購貨方收取的一些費用,如延期付款利息、裝卸搬運費、代辦手續費、倉儲保管費等。分解銷售收入主要表現為把應包括在商品價格内的費用人為分解到價外,名目一般為管理費、運費、代辦手續費等。企業在實際核算時對所發生的價外費用,多作為“其他業務收入”處理,繳納稅率較低的營業稅,或者直接沖減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連營業稅也不繳納。
3.擅自擴大進項稅範圍
在增值稅的進項稅方面,通過各種手法擅自擴大進項稅範圍,隨意抵扣進項稅金或以虛假發票進行抵扣。主要手法包括:減免稅貨物與應稅貨物進項稅劃分不清,擅自擴大和提高應稅貨物進項稅額抵扣比例;把稅法不允許抵扣的購進物品,如購進固定資產、基建用材料、在福利費中開支的生活用品等也通過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來進行抵扣;使用不合法不規範的憑證進行抵扣,如用單位名稱不同、稅務證號不符、貨款和稅款金額不符的不規範專用發票、自制憑證、複印票據甚至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來進行抵扣,把各種人力費、裝卸費等全部加入運費單據裡進行抵扣等。
4.利用經營形式的變化形成大量增值稅零負申報
(1)採用賬外經營、體外循環手段進行偷稅。納稅人特別是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在進貨時大多能取得專用發票,但在銷售時取得的現金收入不並入銷售額計稅,並在經營過程中以現金來現金走的形式形成現金體外循環,從而形成較大的庫存商品留抵進項稅額。
(2)平銷行為。生產企業以商業企業經銷價或高於商業企業經銷價的價格將貨物銷售給商業企業,商業企業再以進貨成本或低於進貨成本的價格進行銷售,生產企業則以貨幣或實物形式返還利潤以彌補商業企業的進銷差價損失。這已成為汽車和一些家電產品生產廠家較為普遍使用的一種促銷手段,流通環節的批發商也採用了這一方法,平銷行為使銷售賬上總是進銷沒有差價或負差價,形成增值稅零稅負或負稅負。
(3)直銷。廠家到銷售地尋找商家簽訂協議,商家挂廠家專賣店的招牌,按廠家價格銷售,然後由廠家以分利、返利、補貼、優惠甚至廣告費等各種名義給商家補償。商家的銷售賬上同樣沒有差價,所得的分利收入也放在賬外形成增值稅收入跨地區非正常流動,很容易造成偷稅。
本文摘自《增值稅制度與操作實務》
本書根據2008年修訂通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編寫,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和掌握增值稅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優惠政策,提高納稅水平。
本書共分為三篇:理論篇——介紹了增值稅的類型、特點和增值稅制度的演變及政策取向;制度篇——詳細介紹了增值稅制度的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操作篇——舉例說明增值稅的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及會計處理。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