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色金屬礦山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螢石精礦及各種精礦和金屬,以及利用回收的殘礦、難選礦及低品位礦生產的精礦和金屬。
4.利用黑色、有色金屬和非金屬及其尾礦回收的鐵精礦、銅精礦、鉛精礦、鋅精礦、鎢精礦、铋精礦、錫精礦、銻精礦、砷精礦、钴精礦、綠柱石、長石粉、螢石、硫精礦、稀土精礦、锂雲母。
5.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钴、鉛、鋅、釩、钛、铌、稀土,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各種金屬及硫酸。
6.磷、鉀、硫等化學礦開採過程中回收的鈉、鎂、锂等副產品。
7.利用採礦和選礦廢渣(包括廢石、尾礦、碎屑、粉末、粉塵、污泥)生產的金屬、非金屬產品和建材產品(*1)。
8.原油、天然氣生產過程中回收提取的輕烴、氦氣、硫磺及利用伴生鹵水生產的精制鹽、固鹽、液堿、鹽酸、氯化石蠟和稀有金屬。
二、綜合利用“三廢”生產的產品
(一)綜合利用固體廢物生產的產品
9.利用煤矸石、鋁釩石、石煤、粉煤灰(渣)、硼尾礦粉、鍋爐爐渣、冶煉廢渣、化工廢渣及其他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以及江河(渠)道淤泥、淤沙生產的建材產品、電瓷產品、肥料、土壤改良劑、淨水劑、作物栽培劑;以及利用粉煤灰生產的漂珠、微珠、氧化鋁。
10.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共伴生油母頁岩、高硫石油焦、煤層氣、生活垃圾、工業爐渣、造氣爐渣、糠醛廢渣生產的電力、熱力及肥料,利用煤泥生產的水煤漿,以及利用共伴生油母頁岩生產的頁岩油。
11.利用冶煉廢渣(*2)回收的廢鋼鐵、鐵合金料、精礦粉、稀土、廢電極、廢有色金屬以及利用冶煉廢渣生產的燒結料、煉鐵料、鐵合金冶煉溶劑、建材產品。
12.利用化工廢渣(*3)生產的建材產品、肥料、純堿、燒堿、硫酸、磷酸、硫磺、複合硫酸鐵、鉻鐵。
本文摘自《稅收優惠政策指南》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稅務幹部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本書導論部分詳細介紹了稅收優惠的有關知識,第1篇和第2篇分別分行業、分地區對我國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系統整理和分類,第3篇對企業重組改制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專題介紹。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